更新時間:2022.06.04
離過婚的再結婚不是一定要帶離婚證的,只要能提供本人無配偶的證明以及其他應提供的證件材料即可。辦理結婚登記的內(nèi)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
夫妻起訴離婚后,一方再婚的需要攜帶離婚證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當事人除了攜帶離婚證外,還需要準備身份證、戶口簿、本人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離婚再結婚需要離婚證。按規(guī)定,離婚后再婚需要收回離婚證。離婚后再結婚需要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已經(jīng)離婚的男女雙方經(jīng)自愿申請,依婚姻登記辦法,在婚姻等登記機關辦理恢復夫妻關系的行政程序。
再婚需要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再婚是指已婚方在與原配偶離婚或者原配偶去世的前提下,再與他人通過國家正規(guī)的法律途徑辦理結婚程序組成新家庭的行為。再婚時需要帶上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以及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再婚需要離婚證。無論是離婚后想要復婚還是離婚后與他人結婚,都需要攜帶離婚證或者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如果男女雙方原系夫妻關系,通過民政局離婚登記后現(xiàn)想復婚的,則到婚姻登記機關履行結婚登記時,婚姻登記機關會收回雙方的離婚證。 一、再婚需要的證
再次結婚需要帶離婚證。結婚時應當攜帶以下證件: 1、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 2、離婚證或者法院生效的調解書或者判決書; 3、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必須雙方親自到其中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
離婚再結婚需要有離婚證,離婚后再婚需要收回離婚證,離婚后再結婚需要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
離婚后,再次進行結婚登記,需要出具離婚證或者相應的離婚證明。 1、辦理再婚登記的內(nèi)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雙方的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3
根據(jù)我國法律規(guī)定,辦理結婚需要攜帶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以及無配偶的證明和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離婚證屬于無配偶的證明,所以應該攜帶。
離婚后再結婚登記需要離婚證。具體分兩種情況: 1、男女雙方原系夫妻關系,通過民政局離婚登記后現(xiàn)想復婚(再婚)的,則到婚姻登記機關履行結婚(復婚)登記時,婚姻登記機關會收回雙方的離婚證再發(fā)給結婚證。 2、離婚的一方和其他人結婚的,也需要帶離婚
需要出具離婚證才能辦理再婚登記。再婚登記需要出具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離婚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再結婚登記需要離婚證。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男女雙方再婚時需提交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除此之外還需要帶上本人的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婚姻登記工作人員審查后滿足結婚條件的,依法發(fā)給結婚證,完成夫妻雙方的婚姻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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