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收取保證金需要押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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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規(guī)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對該企業(yè)而言,向員工收取押金的做法是違法的,沒有收取的不能再收取,已經收取的應當無條件立即退還。
無論勞動者是在應聘時,還是在正式入職后,用人單位存在扣留勞動者證件,向勞動者收取擔保費用、入職押金,或以每月扣押一定比例工資或獎金的形式收取預付違約金等行為的,均違背勞動給付不得強制的原則。對于扣押勞動者證件的,勞動行政部門可責令用人單位限期退還本人;對于向勞動者收取押金、預收違約金等財物的,勞動行政部門可責令退還,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或被扣押物品損壞、遺失的,用人單位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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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是否能向勞動者收取押金單位不能向勞動者收取押金。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蛘咭云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對該企業(yè)而言,向員工收取押金的做法是違法的,沒有收取的不能再收取,已經收取的應當無條件立即退還。
2020.03.03 142 -
用人單位收取勞動者押金合法嗎用人單位收取勞動者押金不合法,用人單位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020.04.08 252 -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收取押金或扣押身份證等證件合法么不合法。用人單位不能以向勞動者提供工作服、提供上崗培訓為由,收取押金或扣押身份證件。勞動者有權留存相關證據向當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投訴,要求返還。
2020.08.27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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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用人單位能否隨意向勞動者收取保證金、押金?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用人單位如違反本法規(guī)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給予處罰。此外,單位也不得要求勞
2022-01-22 15,340 -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收取押金合法嗎
實地考察,避免上當受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九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蛘咭云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
2022-03-19 15,340 -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收取保證金后,勞動者向勞動者收取保證金是否合法
應認定你交20,000元風險金實質是屬于勞動合同保證金。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我國勞動法關于用人單位在訂立勞動合同時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勞動者收取保證金的相關規(guī)定,其行為歸于無效,依法應當返還,同時還應當賠
2022-03-08 15,340 -
在勞動合同中,用人單位收取保證金,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者索取押金嗎
在勞動關系中,用人單位不得收取任何押金,你可向勞動局投訴,其應承擔行政處罰責任;如單位沒有給收據可采取錄音等方式完善證據,然后通過協(xié)商、投訴或仲裁方式索回押金。 法律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
2022-04-08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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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7
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是什么意思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意思不需要進行經濟補償。因為經濟補償是有法律規(guī)定的,不是所有的情況都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符合法定情形的,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不符合法定情形的,無需支付經濟
1,827 2022.05.11 -
00:59
用人單位違法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法終止勞動合同,這種情況需要向員工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作為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兩個月的本人工資。公司辭退員工必須要具備法定的情形,經過法定的程序,否則單位需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不具備法定理由,不遵守法定程序解除勞動關系的,都是
2,148 2022.04.17 -
01:03
哪種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必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用人單位不必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情況如下: 1、在試用期間經過培訓、學習仍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了規(guī)章制度的,例如泄露了保密的內容; 3、存在嚴重的不可挽救的失職行為,給用工單位造成巨大損失; 4、同時與其他用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
4,238 2022.0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