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區(qū)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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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yè)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程度不同。 1、有限責任公司兩權分離程度較低,其股東往往通過出任經營職務直接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決定公司事務。 2、股份有限公司兩權分離程度較高,法律對其規(guī)定較多的強制性義務。 二、股權證明形式不同。 1、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股東的股權證明是以紙面記名方式的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不能轉讓、流通。 2、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的股權證明是以紙面或無紙化的股票為出資證明,既可以采取記名方式,也可以采取無記名方式,即股東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來體現,股票是公司簽發(fā)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股票可以轉讓、流通。 三、公司的設立方式不同。 1、有限責任公司只能以發(fā)起方式設立。 2、股份有限公司既可以發(fā)起方式設立,也可以募集方式設立。 四、股東或者發(fā)起人人數的規(guī)定不同。 1、有限責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這主要是因為目前允許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所以取消了人數下限的規(guī)定。 2、股份有限公司的發(fā)起人人數為2人以上200人以下,且半數以上的發(fā)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五、股份轉讓的自由度不同。 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證明不能轉讓流通,股東的出資可以在股東之間相互轉讓,也可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由于人合性質,決定了其轉讓要受到嚴格限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的表現形式為股票,轉讓較為自由。
1、有限責任公司是屬于“人資兩合公司”其運作不僅是資本的結合,而且還是股東之間的信任關系,在這一點上,可以認為他是基于合伙企業(yè)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間的; 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是資合公司,是股東的資本結合,不基于股東間的信任關系. 2、股權表現形式差異:有限責任公司里,權益總額不作等額劃分,股東的股權是通過所認繳的出資額比例來表示,股東表決和償債時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而股份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為數額較小、每一股金額相等股份,股東的表決權按認繳的出資額計算,每股有一票表決權。 3、設立方式及流程差異:有限責任公司只能由發(fā)起人集資,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也不能發(fā)行股票,不能得上市。設立流程為:訂立公司章程——股東繳付出資——驗資機構驗資——設立登記;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使用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方式外,還可以向社會公開籌集資金并上市融資,但設立流程比較復雜:訂立公司章程——發(fā)起人認購股份和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驗資——召開創(chuàng)立大會——設立登記。 4、股東人數限制: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得多于50人,保護了公司的封閉性;股份有限公司必須有2-200發(fā)起人,股東人數無限制,上市公司擁有上百萬人的股民都是公司股東。 5、公司資本規(guī)模:除了上海自貿區(qū)內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公司取消最低注冊資本要求外,其余地區(qū)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為三萬元;股份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為五百萬元,上市公司五千萬元。目前國務院已經開會要求全國推廣取消最低注冊資本制度,貌似各地尚未執(zhí)行細則。 6、組織機構設置規(guī)范化程度不同:有限公司比較簡單、靈活,可以通過章程約定組織機構,可以只設董事、監(jiān)事各一名,不設監(jiān)事會、董事會;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高,必須設立董事會、監(jiān)事會,定期召開股東大會,而上市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基礎上,還要聘用外部獨立董事。 7、股權轉讓與股權的流動性: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出資額。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時,必須經股東會過半數股東同意,因而股權的流動性差,變現能力弱;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公開發(fā)行,轉讓不受限制,上市公司股票則流動性更高,融資能力更強 8、社會公開:有限責任公司的生產、經營、財務狀況,只需按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期限向股東公開,供其查閱,無須對外公布,財務狀況相對保密;股份有限公司,并且要定期公布財務狀況,上市公司要通過公共媒體向公眾公布財務狀況,相比較更難操作,公司財務狀況也難于保密,更容易涉及信息披露、內幕交易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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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區(qū)別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區(qū)別: 1、股權表現形式差異: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資產按照等分進行劃分,股東的表決權按認繳的出資額計算,每股有一票表決權。而有限責任公司的總股份權益不等額劃分,股東的股權是通過公司認繳的出資比例來劃分的,股東的表決
2022.08.14 64,079 -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區(qū)別有限責任公司里,權益總額不作等額劃分,股東的股權是通過所認繳的出資額比例來表示,股東表決和償債時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 而股份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為數額較小、每一股金額相等股份,股東的表決權按認繳的出資額計算,每股有一票表決權
2020.07.03 503 -
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的區(qū)別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對于發(fā)起人的要求不同,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發(fā)起人中一般以上應該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有限責任公司沒有這個要求。股份有限公可以通過發(fā)起設立或者是募集設立。
2020.02.24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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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區(qū)別
有限責任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數股東組成的,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必須具備法定人數、發(fā)起人、資本、章程等條件。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資
2022-03-18 15,340 -
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的區(qū)別
總體特點上,有限責任公司作為規(guī)模較小、私密性高的公司形式,保護股東之間的信任關系,是人合性與資合性的結合,公司運營上具有靈活性,其設立、運作步驟簡單;股份有限公司規(guī)模大,公眾性強。通過發(fā)行股票融資,股
2021-12-01 15,340 -
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有何區(qū)別
有限公司一般指的是有限責任公司,兩者是一種性質,沒有區(qū)別。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條件有: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2.有符合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3.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稱
2022-06-08 15,340 -
股份有限公司與企業(yè)有限責任公司的區(qū)別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區(qū)別主要有以下三點: 第一、公司設立時對股東人數要求不一樣。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有3個以上(含3個)發(fā)起人,多者不限;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有2個以上30個以下的股東,因特殊需
2022-04-05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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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區(qū)別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區(qū)別主要有以下三點: 1、股東人數的要求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存在上限,其股東人數不得超過50人,最少可以是1人;股份有限公司至少應有2名發(fā)起人,發(fā)起人人數應在2人以上200以下。股份有限公司對于股東人數沒有上
12,479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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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的區(qū)別有哪些有限公司包括了有限責任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是上位概念,內涵包括了有限責任公司,同時還包括了股份有限公司。實踐生活中,人們常常把有限責任公司簡稱為有限公司。具體來說,二者并不存在實質上的區(qū)別。因為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都體現了股東
19,375 2022.04.17 -
01:16
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區(qū)別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主要有以下區(qū)別: 1、有限責任公司一般屬于人資兩合公司,它的運作方式不僅僅是資本的結合,同時也是股東之間的相互信任關系,在因此它可是基于合伙企業(yè)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間的;而股份有限公司則基本完全是資合公司,它是股東的資本結
13,774 2022.0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