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能不能取保候?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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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后可以取保候?qū)?/a>的,只要符合下列條件: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取保候?qū)彽臈l件與執(zhí)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guān)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qū)彛?(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qū)彶恢掳l(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qū)彶恢掳l(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jié),需要采取取保候?qū)彽摹?/p>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guān)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qū)彛?(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qū)彶恢掳l(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qū)彶恢掳l(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jié),需要采取取保候?qū)彽摹?取保候?qū)徲晒矙C關(guān)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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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批捕可以取保候?qū)彙?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規(guī)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檢察院仍應(yīng)當對羈押的必要性進行審查。對不需要繼續(xù)羈押的,應(yīng)當建議予以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有關(guān)機關(guān)應(yīng)當在十日以內(nèi)將處理情況通知人民檢察院。 第九十七條規(guī)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quán)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guān)收到申請后,應(yīng)當在三日以內(nèi)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yīng)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滿足以下條件,可以取保候?qū)彛嚎赡芘刑幑苤啤⒕幸刍蛘擢毩⑦m用附加刑的;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qū)彶恢掳l(fā)生社會危險性的;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qū)彶恢掳l(fā)生社會危險性的;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jié),需要采取取保候?qū)彽摹?/p>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了能取保候?qū)弳?/a>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了符合取保條件的能取保候?qū)?。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向辦案單位提出申請,辦案單位認為取保候?qū)徍蟛恢掳l(fā)生社會危害的,經(jīng)公安機關(guān)批準可以辦理取保候?qū)徥掷m(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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