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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由夫妻雙方協議分配,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屬于個人財產的不分配。
1、不可以。 2、有繼承權。 3、分配比例:因為夫妻登記結婚以后,所購置的物品都是夫妻共同財產,按照你上述所講的,北京的商品房、汽車、存款、貨物,均是夫妻共同財產。共同財產的分配原則是平均分配,即夫妻一方各占上述財產的一半。如果妻子死亡,在
1.婚姻存續(xù)期間一方獲到的財產均屬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共有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有所有和負擔,通常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犯錯,分配財產是能夠少分或者不分,具體份額由法院裁定。 2.撫養(yǎng)權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撫養(yǎng)對小孩成長有利原則,法院確定撫養(yǎng)權時
離婚后重新分割財產的方式:當事人可以提起訴訟,要求重新分割財產。經審理,人民法院發(fā)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否則,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應當依法駁回。
離婚后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原則是: 第一、堅持男女平等原則:在分割共同財產時,雙方應有平等的權利,不能因為一方經濟收入較低、沒有經濟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給他(她)財產。 第二、堅持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一般是平分;如果是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39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41條離婚時,原為
協議離婚后,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當履行離婚協議中約定的財產分割義務,另一方可以以離婚協議為依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離婚登記時,婚姻登記機關僅對其進行的是形式上的審查,在未經法院依法確認其效力之前,就不能認為其當然合法、有效。所以,除了法院的判
首先,夫妻雙方的財產分為夫妻共同財產和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夫妻雙方應當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但各自的個人財產是不用進行分割的。對于如何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按照意思自治的原則,應當先由夫妻雙方進行自主協商,按照原則一般是平均分割,對于
夫妻沒離婚財產分配有效的。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男女雙方可以分割共同財產,而不需要解除婚姻關系。因為如果規(guī)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不能分割共同財產,那么只會任由另外一方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侵犯,這樣明顯顯示公平。如果有以下情形,那么夫妻一方可以請求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