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師普法為法師兄(原110咨詢網)原創(chuàng)內容,未經授權,任何形式的復制、轉載都視為侵權行為。
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殺人的,經法定程序鑒定確定的,不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或者控制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殺人的,在法定量刑基礎上從輕處罰;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的正常量刑。
殺人犯若是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不負刑事責任。殺人犯若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
我國《刑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jiān)護人嚴加看管和醫(y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yī)療。間
按相關法律規(guī)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故意殺人的,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jiān)護人嚴加看管和醫(y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yī)療。間歇性的精神病人
精神病人故意殺人的判刑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其他情況下,精神病人故意殺人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
需分三種情況分析。 第一、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不負刑事責任 刑法第18條第1款規(guī)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定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
申請撤銷精神病史的流程如下:對精神病病情再行診斷,用新的診斷證明與前邊的病例記錄對照判斷。若確實恢復正常了,不需要撤銷精神病病史,就屬于正常人了。如果確實是醫(yī)院在就診中存在過錯,可以請求醫(yī)院承擔精神損害賠償的,具體可跟醫(yī)院協(xié)商,醫(yī)院不能篡改
打精神病人犯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guī)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當自然人的合法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法律保護自然人的生命權
精神病人犯罪的處理方式有: 1、精神病作為特殊的犯罪主體,其刑事處罰應當根據具體的犯罪行為來決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識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對他人造成的危害后果,法院不予追究其刑事責任,但是應當及時通知和責令其家屬或者監(jiān)護人對病人進行嚴格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