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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選舉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國家機關領導人員時,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舉文件、虛報選舉票數(shù)等手段破壞選舉或者妨害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犯破壞性采礦罪,造成礦產(chǎn)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破壞性采礦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礦產(chǎn)資源的管理制度。造成礦產(chǎn)資源嚴重破壞指的是,破壞性采礦造成礦產(chǎn)資源破壞的價值總數(shù)額達到了30萬元以上。
破壞選舉秩序行為與破壞選舉罪的區(qū)分:破壞選舉秩序,是指對選舉的程序性工作造成破壞的行為,而破壞選舉罪是指違反選舉法的規(guī)定,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等非法手段,破壞選舉或者妨害選民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行為。
結合具體的司法實踐,破壞選舉或妨害選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方式有多種多樣,既可以表現(xiàn)為積極的作為如以暴力妨害,又可以表現(xiàn)為消極的不作為如故意漏登選民名單。歸納起來,主要是: (一)暴力手段
偽造、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利的目的、變更破壞選舉罪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只能由選舉工作人員才能實施,可以是普通公民,有的是想阻止自己不滿的候選人當選,因此。一般出于破壞選舉或妨害選民,不是選舉工作人員的
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第十章對破壞選舉的制裁規(guī)定表自由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下列違法行為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1)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等非法手段破壞選
1、破壞選舉秩序,是指對選舉的程序性工作造成破壞的行為,如擾亂會場造成選舉工作無法進行的行為等。 2、破壞選舉罪,是指違反選舉法的規(guī)定,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等非法手段,破壞選舉或者妨害選民自由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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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意義上來說,我國并沒有毀壞耕地罪,對于對耕地進行毀壞的行為,我國刑法規(guī)定了非法占用農(nóng)用地罪對這種行為進行規(guī)制。耕地不是一般的土地,它是指種植農(nóng)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園地。其中的園地包括了種植經(jīng)濟林木的土地,比如說茶園、果園、桑園。刑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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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要不要坐牢要看具體情況規(guī)定: 1、已滿 16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即為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 2、己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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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了不想坐牢是很正常的心理,但犯罪分子仍應當積極自首以爭取寬恕處理。因為犯罪分子在實施了犯罪行為后,如果逃逸不自首的,警方會發(fā)布通緝令,即使現(xiàn)在暫時能逃避刑事處罰,將來有一天也是會被追捕歸案的,且對于逃逸的犯罪分子,將來被追捕歸案后也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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