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10.17
推定死亡可以發(fā)生代位繼承。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血親包括自然血親以及擬制的血親。
其他繼承人在代位繼承人死亡時獲得代位繼承人繼承的份額。代位繼承人的子女無權繼承代位繼承人的份額,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其父親或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代位繼承人死亡的,代位繼承的份額應當轉移給其他繼承人。
放棄繼承權后不會產生代位繼承。繼承人在表示自己放棄繼承權之后,若遺產還沒有開始繼承,這樣的情況下,繼承人反悔的話可以向法院申請撤回放棄繼承權,之后法院再根據(jù)具體的情況來決定是否采納。但如果遺產已經分配完了,這個時候就不能再反悔。
1.代位繼承人的子女無權繼承代位繼承人的份額,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2.用最通俗的方法來說明:“代位繼承只適用于(外)祖父母去世時,其子女先于他們去世的,由(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guī)定,遺囑繼承人死亡后,繼承人應當將繼承的遺產轉讓給繼承人,但遺囑另有安排的除外。但是不能代位繼承。《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按法定繼承辦理;有遺
繼承人后死子女不能代位繼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
不能。 遺囑是在被繼承人死亡時發(fā)生法律效力,遺囑繼承人死亡時并沒有取得遺囑處分財產的繼承權,因而其晚輩直系血親沒有代位繼承的權利,故遺囑繼承不適用代位繼承。 因而此部分應該作為老人未安排的遺產,按照法
民法典并沒有明確規(guī)定,轉繼承之后是否能夠進行代位繼承。但是在司法實踐過程中,法院一般會允許在轉繼承之后,進行代位繼承。這主要是因為,轉繼承的客體是被轉繼承人的繼承權利。因此,轉繼承涉及的是繼承權利,而不是遺產本身。換句話說,被轉繼承人死亡之
代為繼承承擔債務嗎?不管采用哪種繼承方式,除了繼承財產權益,被繼承人的合法債務也是要承擔的,但是償還的范圍只限于遺產的實際價值。 按照我國當前的法律規(guī)定,繼承遺產要清償被繼承人依法需要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要以其繼承的遺產價值
轉繼承和代位繼承出要包括下面幾點區(qū)別: 第一,繼承人的死亡時間不一樣。轉繼承是被繼承人的繼承人在被繼承人死亡之后,遺產處理之前死亡;而代位繼承中,繼承人是在被繼承人之前死亡,或者與被繼承人同時死亡; 第二,繼承的內容不一樣。在轉繼承中,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