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11.03
口頭約定租賃協(xié)議,若沒有約定租賃期限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承租人可以隨時解除房屋租賃合同,但是,需要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租賃合同不到期,房東不退押金可以起訴,租房合同沒有到期而解除合同,提出解除方要承擔違約責任與損失賠償。押金是否退還則要從三個方面考慮: 1、是合同約定的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是否約定了押金的退返事項); 2、是看合同雙方能否就提前解除合同達成
1、定金是債權的擔保方式;2、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該雙倍返還定金;3、
1、中途解除合同需協(xié)商,2,協(xié)商不成的,解除合同造成房東損失的,押金抵扣損失后退回。沒有損失的,押金退回。3。租房合同對押金退回有約定的,從約定。
租賃方如果未按時交納房租,房屋主人有權在一定條件下收回房子,獲賠違約金,向租賃房加收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第十一條: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
買房交了定金賣方違約的話可以查封他的房子嗎,一、買房交了定金賣方違約的話可以查封他的房子嗎1、如因開發(fā)商原因致雙方在認購書約定的時間內未能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例如開發(fā)商將約定房屋出售給第三方等,
租房未到期不想租了,能退還押金嗎 從法律上來說,租房押金不屬于定金,不作為履行合同義務的擔保,租房押金的作用是,如果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損壞了房屋或房屋內物品,出租人有權在押金中扣除相關費用。因此,如果租賃合同沒有約定承租人提前退租時,出租人有
即使承租人所持有的房屋租賃合同原件丟失,一般情況下押金仍然可以也應當退還。通常房屋租賃合同的文本應是一式三份,房東持一份,承租人持有一份,房屋中介持有一份。如果承租人持有的房屋租賃合同丟失,承租人可以向租房時的房屋中介索取合同原件作為證據,
租房簽了一年合同,如果合同尚未到期就搬走,則承租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就租房而言,通常租賃合同會約定承租方繳納一定的押金,并約定當承租方違約解除合同時,出租方有權沒收押金。即使沒有類似約定,出租方也有權要求承租方繼續(xù)履行合同,或者賠償出租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