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9.06
被宣告死亡期間子女被收養(yǎng)的,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銷后,僅以未經(jīng)本人同意而主張收養(yǎng)關系無效的,一般不應準許,但收養(yǎng)人和被收養(yǎng)人同意的除外。
被宣告死亡的死亡時間是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作出之日。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則其死亡時間為意外事件發(fā)生之日??梢陨暾埶劳龅睦﹃P系人是指被宣告失蹤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民事權利義務關系
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亡的,不影響該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間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養(yǎng)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銷后,不得以未經(jīng)本人同意為由主張收養(yǎng)行為無效。
一個人被宣告死亡,他的死亡時間是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之日;如果死于意外下落不明,則死于意外之日。 如果自然人下落不明滿四年或者因事故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宣告其死亡。所謂利害關系人,是
1、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宣告失蹤或死亡的,不會因此而免除犯罪嫌疑人應負的刑事責任。并且被宣告死亡并不表示犯罪嫌疑人已經(jīng)真正死亡,所以刑事偵查機關應繼續(xù)偵查,采取通輯等措施進行抓捕。2、如果被宣告失蹤或死亡
當事人的情況,可以參照如下辦理戶口恢復事宜:《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國辦發(fā)〔2015〕96號二、依法為無戶口人員登記常住戶口(四)被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后戶口被注銷人員。被
當事人被宣告死亡期間做的事情有效。 當事人被宣告死亡了,并不代表其一定真的死亡了,如果其并未死亡的,則其仍然是具有權利能力的民事主體,其在被宣告死亡期間仍可以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也仍是
在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雙方不能就賠償事宜協(xié)商一致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若受害人在向人民法院起訴立案后,賠償義務人死亡的,法院應當根據(jù)被告死亡情況加以分析: 1、被告死亡,沒有留下遺產(chǎn),也沒有應當承擔義務的人,法院會終結訴訟。原因在于
宣告失蹤和宣告死亡的法律條件和后果如下: 1、宣告失蹤的條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后果:失蹤人的財產(chǎn)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擔任財產(chǎn)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爭議,沒有上述人選,
出現(xiàn)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但是賣房人死亡的話,這時候買房人仍然可以選擇與買房人的繼承人進行協(xié)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解決雙方之間存在的糾紛。如果雙方事先訂立了仲裁協(xié)議的話,買房人仍然可以與賣房人的繼承人,通過仲裁的方式解決糾紛。但是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