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10.29
交通事故法院起訴的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發(fā)生交通事故致人殘疾的,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致人死亡的,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
交通事故起訴起始時間計算如下: 1、交通事故當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后十日內向公安機關提出書面調解申請的,起始時間容易確定,爭議不大; 2、調解未達成協(xié)議,公安機關制作調解終結書的,訴訟時效自當事人收到調解終結書之日起計算; 3、調解達成
【法律意見】1、訴訟費用是預交的,你若是被告,估計原告依據預交了2、具體誰承擔,需要看訴訟進行情況【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五章訴訟費用的負擔第二十九條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
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guī)定,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
當事人預交案件受理費確有困難的,可在預交期內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當事人在預交期內未預交受理費、上訴費,又不提出緩交申請的,按自動撤訴處理。訴訟費用具體由誰負擔,要待案件審理結束后,根據審理情況決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條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下列事項,應當交納申請費: (一)申請執(zhí)行人民法院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債權
在民事訴訟中,一般約定由敗訴方承擔相關的訴訟費用。 如果在發(fā)生交通事故之后,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主張自己受損的權利,所產生的相關訴訟費用和傷殘鑒定等費用,先由原告進行墊付,訴訟判決之后由敗訴方負擔;針對部分勝訴或者敗訴的,一般按照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費的承擔方,需根據以下情況分析: 1、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費用由鑒定人先墊付,責任方最后承擔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費用,交通事故傷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賠償; 2、通事故傷殘鑒定費如果與醫(yī)藥費相加總額沒有超過保險公司賠償限額則應該由保險公
案件受理費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由人民法院根據他們各自對訴訟標的利害關系,決定各自應負擔的金額。 受理費均由上訴人負擔,雙方都提出上訴的,由雙方分擔。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xié)議的案件,無論是勝訴方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