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40條是什么內容
該咨詢?yōu)橛脩舫R妴栴},經整理發(fā)布,僅供參考學習!
我也有類似問題!點擊提問
對內容有疑問,可立即反饋反饋
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jù)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xié)議的。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yè)職工總數(shù)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yè)破產法規(guī)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yè)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jù)的客觀經濟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勞動者經過培訓調整不能勝任工作;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jù)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過協(xié)商也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xié)議的。
-
勞動法40條內容是什么意思本條是關于無過失性辭退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根據(jù)勞動合同履行中客觀情況的變化而解除勞動合同。這里的客觀情況既包括用人單位的,也有勞動者自身的原因。前者可能是由于經營上的原因發(fā)生困難,虧損或業(yè)務緊縮可能因為市場條件、國際競爭、技術革新等造成工作條件
2020.01.18 924 -
最新勞動法40條內容是什么勞動合同法的出臺主要是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勞動者維權提供了法律依據(jù)。而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內容主要是規(guī)定了用人單位的法定解除合同的條件,當勞動者因為患病或者是并非因為工傷而在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或者不能安排其他工作崗位;勞動者不能勝
2022.04.12 6,775 -
勞動合同法第40條第三款規(guī)定的內容是什么勞動合同法第40條第三款規(guī)定的內容:在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來的工作,并且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020.01.07 992
-
勞動合同法40條是什么內容?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
2022-04-02 15,340 -
勞動合同法40條內容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jù)的客觀情況發(fā)生
2022-01-23 15,340 -
勞動合同法中40條是什么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jù)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
2022-05-10 15,340 -
勞動合同法第40條內容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
2022-02-03 15,340
-
01:38
民法典235條內容是什么《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條是關于返還原物請求權的規(guī)定。返還原物是物權請求權的一種。當物權人的物被他人侵占,物權人的對物支配權受到侵害時,物權人有權請求返還原物,使物復歸于物權人事實上的支配。返還原物權請求權的產生,須有他人無權占有不動產或者動
15,591 2022.04.15 -
01:44
民法典1260條內容是什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60條內容是《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yǎng)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同時廢止。相應法律有了較之以前有很大變動,物權
6,802 2022.05.11 -
00:50
合同需要有什么內容一般情況下,合同應當包含以下內容:第一,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以及住所;第二,合同的標的以及其數(shù)量、質量;第三,合同價款或者報酬;第四,雙方當事人履行合同的期限、履行地點和履行方式;第五,違約責任;第六,雙方發(fā)生爭議時的解決方法。前述內容
1,899 2022.0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