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傳喚的時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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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喚分為治安傳喚和刑事傳喚。 1、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公安機關傳喚后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情況復雜,依照本法規(guī)定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2、刑事傳喚中,傳喚、拘傳持續(xù)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傳喚是司法機關通知訴訟當事人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到案所采取的一種措施。傳喚分為治安傳喚和刑事傳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17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傳喚、拘傳持續(xù)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83條的規(guī)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公安機關傳喚后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情況復雜,依照本法規(guī)定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我國《刑事訴訟法》第92條規(guī)定,對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指定的地點或者他的住所、所在的單位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不得以連續(xù)傳喚的形式變相拘禁違法嫌疑人。對違法行為人進行口頭傳喚到派出所接受調查時間限制為8個小時,如確定其違法行為可以開具書面?zhèn)鲉緯r間為12個小時或者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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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喚時間限制在刑事訴訟中,傳喚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重大或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個小時。 而連續(xù)傳喚的時間間隔一般不得少于十二小時,更不得以連續(xù)傳喚的方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如果傳喚期滿后,未作出其
2020.03.08 293 -
封傳喚的時間限制傳喚分為治安傳喚和刑事傳喚。 1、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公安機關傳喚后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情況復雜,依照本法規(guī)定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2、刑事傳喚中,傳喚、拘傳持續(xù)的時間不得超
2020.09.24 131 -
強制傳喚時間限制使用傳喚證傳喚的,違法嫌疑人被傳喚到案后和詢問查證結束后,應當由其在傳喚證上填寫到案時間和詢問查證結束時間并簽名。拒絕填寫或者簽名的,辦案人民警察應當在傳喚證上注明。對被傳喚的違法嫌疑人,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八小
2020.01.23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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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傳喚的時間限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規(guī)定:傳喚、拘傳持續(xù)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xù)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3、《治安管理處罰法
2022-04-27 15,340 -
收到傳喚的傳喚時間限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規(guī)定:傳喚、拘傳持續(xù)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xù)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吨伟补芾硖幜P法》第八
2022-05-08 15,340 -
的傳喚時間限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規(guī)定:傳喚、拘傳持續(xù)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xù)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3、《治安管理處罰法
2022-04-13 15,340 -
“傳喚”的時間限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規(guī)定:傳喚、拘傳持續(xù)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xù)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3、《治安管理處罰法
2022-05-08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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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傳喚時間行政傳喚時間,按照案情的復雜程度來定。行政傳喚時間一般為八小時。案情復雜,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的時間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小時。應及時詢問查證,期間從到達時間開始。一次傳喚訊問不超過十二小時。拘傳的期限不超過十二小時解除傳喚或行政處罰
2,116 2022.04.17 -
01:36
傳喚與拘傳的區(qū)別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guī)定可以知道,傳喚和拘傳主要有下面幾點區(qū)別: 第一,在適用對象上,傳喚不僅適用于被追訴人,還適用于證人、被害人等訴訟參與人,但是拘傳只適用于刑事被追訴人; 第二、在形式上,傳喚不具有強制性,但是拘傳屬于強制措施的一種,具有強
5,356 2022.04.17 -
01:03
派出所可以口頭傳喚人嗎派出所可以口頭傳喚人。派出所打電話給違法人員,要求其到指定地點接受調查的,是屬于口頭傳喚,當事人不接受傳喚的,可以強制傳喚。需要傳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接受調查的,經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準,使用傳喚證傳喚。對現場發(fā)現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
3,293 2022.0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