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期滿可以繼續(xù)追究刑事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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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解除或屆滿一年后,如果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偵查機關可否移送檢察院機關審查起訴?對于這個問題刑事訴訟法并無明確規(guī)定,本人認為應該是毫無疑問可以的,然而事情并非如此簡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刑事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guī)定:解除、撤銷拘留或者逮捕措施后雖尚未撤銷案件、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判決宣告無罪,但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的終止追究刑事責任: (一)辦案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終止偵查的; (二)解除、撤銷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拘留、逮捕措施后,辦案機關超過一年未移送起訴、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撤銷案件的; (三)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法定期限屆滿后,辦案機關超過一年未移送起訴、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撤銷案件的; (四)人民檢察院撤回起訴超過三十日未作出不起訴決定的; (五)人民法院決定按撤訴處理后超過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未作出不起訴決定的; (六)人民法院準許刑事自訴案件自訴人撤訴的,或者人民法院決定對刑事自訴案件按撤訴處理的。 賠償義務機關有證據證明尚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且經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審查屬實的,應當決定駁回賠償請求人的賠償申請。 該名公安同志辦理的一起刑事案件,就因為解除取保候審強制措施超過一年,公訴機關根據上述規(guī)定拒絕了受理。 對此,本人并不認同。本人認為兩高關于刑事賠償的解釋是否可規(guī)范司法機關的刑事訴訟活動值得商榷。 首先,取保候審等是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而刑事強制措施是用來保證刑事訴訟活動順利進行,對犯罪嫌疑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但不代表不采取這種強制措施,或者強制措施屆滿或解除后一段時間,刑事訴訟活動就不可繼續(xù)進行,沒有刑事強制措施與刑事訴訟活動的正常進行并不矛盾。 其次,之所以兩高刑事賠償解釋有如此規(guī)定,其實是處于對公民要求國家賠償權利的保護,避免有些案件久拖不久導致公民要求國家賠償的權利得不到救濟,是對公民要求國家賠償的權利的保障,該規(guī)定應僅適用于國家賠償案件中,而不能用于規(guī)范刑事訴訟活動,公訴機關以此為由拒絕受理案件是不當的。 其實,該條規(guī)定的最后一句就已然詮釋這一結論,“賠償義務機關有證據證明尚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且經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審查屬實的,應當決定駁回賠償請求人的賠償申請。”即使在刑事賠償中,賠償義務機關只要能證明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經審查屬實的,應駁回賠償申請??梢?,兩高的刑事賠償解釋并不能代替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期限,也就是說取保候審等強制措施解除或屆滿超過一年,并不必然導致終止追究刑事責任,是否終止追究刑事責任,仍應以實際情況為準。 至于如何證明尚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對于刑事賠償案件的審理來說,賠償義務機關應提供此案仍處于偵查階段的證據,首先是該案有基本的犯罪事實,并有繼續(xù)偵查的必要和可能性,比如同案犯在逃、證人暫未找到等客觀原因導致案件有的事實無法查清,而不能移送審查起訴,但為了懲處犯罪有繼續(xù)偵查的必要和可能性。而對于刑事訴訟活動來說,公訴機關不但不應拒絕受理,也沒有必要讓公安機關出具證據證明該案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只要符合移送審查起訴條件,甚至不需要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也應受理。對于偵查活動確有違反程序辦案的,提出糾正違法的意見,對于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依法作出不起訴的決定,而不應直接將案件擋在門外,如此,無論是對犯罪的懲處還是對案件當事人的權利保障都是無益的。 當然,雖然本人認為取保候審等強制措施解除或屆滿超過一年,并不必然導致終止追究刑事責任,如果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仍可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但也應盡量避免這種情況的發(fā)生,避免刑事案件久拖不絕,即保證刑事犯罪及時得到懲處,也使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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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追究刑事責任取保候審可以解除。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規(guī)定,在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于發(fā)現(xiàn)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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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解除取保候審可以撤案嗎?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解除取保候審的,可以撤案。法律規(guī)定,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2021.02.08 254 -
取保候審期滿后可否繼續(xù)審核取保候審到期后不可以繼續(xù),而應當解除取保候審或者變更強制措施。 法律規(guī)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對于發(fā)現(xiàn)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
2020.12.11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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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不追究刑事責任可以嗎
不追究刑事責任取保候審可以解除。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的規(guī)定,在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調查、起訴和審理。如發(fā)現(xiàn)不應追究刑事責任或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期限屆滿,應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jiān)視
2021-11-08 15,340 -
取保候審期滿,發(fā)現(xiàn)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撤銷取保候審嗎?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在取保候審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于發(fā)現(xiàn)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期限
2022-04-24 15,340 -
不追究刑事責任取保候審可以解除嗎?
1、不追究刑事責任取保候審可以解除。 2、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規(guī)定,在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于發(fā)現(xiàn)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
2022-06-21 15,340 -
不追究刑事責任取保候審可以解除嗎
1、不追究刑事責任取保候審可以解除。 2、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規(guī)定,在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于發(fā)現(xiàn)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
2022-06-04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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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刑事拘留可以取保候審嗎被刑事拘留,是可以取保候審的,但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可從刑事拘留轉換為取保候審?!缎淌略V訟法》第六十七條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被采取取保候審措施的情形,做出了具體的規(guī)定。根據該條規(guī)定的內容,被刑事拘留了以后,如果出現(xiàn):可能判處管制、拘
1,861 2022.05.11 -
00:56
拘留期可以取保候審嗎拘留期可以取保候審。刑事案件中,當事人從第一次被刑事拘留之日起到判決生效之前都可以辦理取保候審;所以拘留期間是可以辦理取保候審的,一般應當由當事人委托的專業(yè)人士進行辦理,當然也可以由當事人的近親屬申請取保候審的手續(xù)。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
1,390 2022.05.11 -
01:21
取保候審可以判緩刑嗎行為人被取保候審,是否可以判緩刑,需要由法院根據案件具體情況作出決定。如果行為人符合緩刑適用條件的,可以判緩刑。 取保候審,是指司法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妨礙偵查,并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通常
843 2022.0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