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孩子侵害他人利益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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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夫妻離婚后,未成年人未成年子女給他人的人身、財產(chǎn)造成了損害,應(yīng)由與未成年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進行賠償。 但是,如果與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經(jīng)濟能力不夠、承擔賠償責任確實有困難的,可以要求不與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擔賠償責任。不與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不可以因為未與子女一起生活而拒絕進行賠償。
夫妻離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權(quán)益的,同該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應(yīng)當承擔民事責任; 如果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確有困難的,可以責令未與該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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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侵害了他人的利益離婚后怎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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