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期間執(zhí)行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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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的條件與執(zhí)行如下: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一般有偵查機關執(zhí)行,一般是公安局,檢察院直接辦理的案件也可以執(zhí)行。被取保候審人的義務。依據(jù)新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guī)定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guī)定: (一)未經(jīng)執(zhí)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lián)系方式發(fā)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nèi)向執(zhí)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jù)或者串供。3.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jù)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guī)定: (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 (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zhí)行機關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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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執(zhí)行的條件如何對于犯罪嫌疑人進行取保候審執(zhí)行的條件規(guī)定為:《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2020.09.04 172 -
取保候審期間有哪些條件取保候審的條件如下: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2020.02.18 133 -
取保候審的執(zhí)行條件有哪些對犯罪嫌疑人適用的取保候審的條件規(guī)定包括有: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2022.08.11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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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期間的取保候審的條件
取保候審的條件:(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但如果是累犯或是經(jīng)多次傳喚不到的,公安機關也不會同意取保候審的。時間:一
2022-03-25 15,340 -
取保候審期間條件
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guī)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
2022-08-22 15,340 -
取保候審的執(zhí)行的條件
【取保候審的條件與執(zhí)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
2022-05-05 15,340 -
取保候審的條件及執(zhí)行
【取保候審的條件與執(zhí)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
2022-05-0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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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取保候審的條件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法院、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以下情況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辦理取保候審: 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會被判處拘役、拘役或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嚴重的疾病或者生活無法自理,采取取
1,621 2022.04.17 -
00:55
什么條件取保候審行為人要適用取保候審,應當具有以下條件之一:第一,被判處的刑罰可能為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第二,被判處的刑罰雖然可能為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但是對其取保候審確實不致社會危險的;第三,因身體患有嚴重疾病導致生活無法自理、懷孕或者是正在哺
1,103 2022.04.15 -
01:15
取保候審期間規(guī)定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應該嚴格遵守以下相關規(guī)定: 1、沒有經(jīng)過公安機關的批準,不可以離開所居住的市或者縣; 2、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常住地址、所在單位或者聯(lián)系方式發(fā)生變化的,必須在24小時內(nèi)向公安機
5,393 2022.0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