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轉(zhuǎn)取保候?qū)徸疃喽嗑?/h1>
2023-02-18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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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不確定,需根據(jù)案件情況具體分析。取保候?qū)?/a>后,如果要判刑,一般四個月左右會判刑;依據(jù)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一、拘留:一般14天,最長37天;(公安機關(guān)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nèi),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jié)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guān)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nèi),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guān)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zhí)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xù)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qū)彙?a target="_blank" href="http://dilbar.cn/citiao/9683254178101064056.html">監(jiān)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qū)徎蛘弑O(jiān)視居住。)二、逮捕、偵查:一般2個月,最長7個月(第一百二十四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jié)的案件,可以經(jīng)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第一百二十五條因為特殊原因,在較長時間內(nèi)不宜交付審判的特別重大復雜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延期審理。第一百二十六條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guī)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jié)的,經(jīng)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qū)的重大復雜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三)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第一百二十七條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guī)定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jié)的,經(jīng)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二個月。第一百二十八條在偵查期間,發(fā)現(xiàn)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發(fā)現(xiàn)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的規(guī)定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偵查羈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計算,但是不得停止對其犯罪行為的偵查取證。對于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報的姓名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三、審查起訴:一般是1.5個月,最長2.5個月(第一百三十八條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guān)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nèi)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后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第一百四十條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guān)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jù)材料。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guān)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nèi)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jù)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四、法院一審:一般是1.5個月,最長2.5個月(不包括補充偵查和改變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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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時間限制,被刑事拘留后滿足一定條件就能辦取保候?qū)彙H嗣穹ㄔ?、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guān)對有下列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qū)彛嚎赡芘刑幑苤?、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等。
刑事拘留一般二十四小時后,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請取保候?qū)?。公安機關(guān)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時以內(nèi)進行訊問,在發(fā)現(xiàn)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fā)給釋放證明。
刑事拘留無論多久都可以取保候?qū)?,但是需要滿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qū)彶恢掳l(fā)生社會危險性的;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jié),需要采取取保候?qū)彽惹樾巍?/p>
刑事拘留后多久可取保候?qū)?/a>
刑事拘留24小時后可以取保候?qū)?,因為刑事拘留后公安機關(guān)有在二十四小時內(nèi)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權(quán)力。取保候?qū)?,是指偵查機關(guān)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妨礙偵查,并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通常對犯罪較輕,不需要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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