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無償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
該咨詢?yōu)橛脩舫R妴栴},經整理發(fā)布,僅供參考學習!
我也有類似問題!點擊提問
無償收回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無償收回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主要包括《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四)、(五)兩項以及《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違反《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條的規(guī)定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等五種情形。具體內容包括:1.因單位撤銷、遷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劃撥國有土地的;2.公路、鐵路、機場、礦場等核準報廢的;3.已辦理審批手續(xù)的非農業(yè)建設占用耕地,以劃撥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權,連續(xù)兩年未使用土地的;4.未按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規(guī)定,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5.經國務院批準的重點建設項目占用基本農田的……連續(xù)兩年未使用的。在第1、第2、第5種情況下收回土地使用權屬于土地管理的一種行政措施,可以按照《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5號)第五條規(guī)定辦理,即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報經原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批準后予以公告,下達《收回土地使用權決定書》,終止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注銷土地登記和土地證書。當事人按期不交出土地,可以按《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條的規(guī)定給予處罰。第5種情況必須特別注意,“原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只能是國務院,省、市、縣三級人民政府沒有這一批準權。第3種情況則是因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后,連續(xù)兩年未使用土地造成的違法行為,收回這類土地使用權應當依法對當事人實施行政處罰,其依據是《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和《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條。當事人不履行處罰決定,可以由實施行政處罰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第4種屬于違反法律規(guī)定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違法行為,應當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條的規(guī)定,采用行政處罰的辦法收回土地使用權。有償收回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收回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主要包括《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一)、(二)項規(guī)定的情形。具體內容包括:1.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2.為實施城市規(guī)劃進行舊城區(qū)改建,需要調整使用土地的。上述兩種收回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的情形,是因政府需要使用土地而造成土地使用者不能繼續(xù)使用土地,因而必須對土地使用者給予適當補償。補償的法律法規(guī)依據是:《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二條。已成立土地儲備機構的地方,收回土地使用權工作可以由土地儲備機構具體實施;未建立土地儲備機構的,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與土地使用者協商解決收回土地使用權的補償問題。土地儲備機構或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與用地者達成收購補償協議后,還必須公告收回土地使用權,注銷土地登記和土地證書。
對內容有疑問,可立即反饋反饋
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需經過以下程序: 1、發(fā)布擬征地通告,征詢意見組織聽證; 2、地籍調查和地上附著物登記確認,擬定“一書四方案”上報審批; 3、征地補償登記,擬定補償安置方案; 4、根據群眾意見修改相關方案,進行公告; 5、落實征地補償與安置資金,交付土地。
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補償標準:首先會發(fā)放征地補償費,其中包括土地上附著物補償、土地補償、以及安置補償;如果收回的土地是用做房屋建設的,那么會發(fā)放拆遷補償費,拆遷補償費是對被拆遷人失去房屋和土地的補償,是用地單位得到土地所承擔的費用;還有征地規(guī)稅費,是把土地從公民手中轉讓到國家手中,用于建設的費用。
-
國家有權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嗎?政府有權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政府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也可以收回: (一)為實施城市規(guī)劃進行舊城區(qū)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確需使用土地的; (二)土地出讓等有償使用合同約定的使用期限屆滿,土地使
2020.09.13 348 -
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補償標準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補償標準:首先會發(fā)放征地補償費,其中包括土地上附著物補償、土地補償、以及安置補償;如果收回的土地是用做房屋建設的,那么會發(fā)放拆遷補償費,拆遷補償費是對被拆遷人失去房屋和土地的補償,是用地單位得到土地所承擔的費用;還有征地規(guī)
2021.04.22 774 -
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流程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程序是: 1、擬訂收回方案; 2、聽證:土地使用權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接到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內向市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 3、報批: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在組織聽證后規(guī)定的一定期限內,將所擬訂的收
2020.04.11 235
-
無償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程序
第一步:查處違法用地立案國土資源部門依據職權或舉報,發(fā)現土地使用人: 1,已經辦理審批手續(xù)的非農業(yè)建設占用耕地,連續(xù)二年未使用的; 2,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fā)的,必須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
2022-05-11 15,340 -
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標準一、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補償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條國家對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據土地使用者使
2022-05-02 15,340 -
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收回嗎?
有償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由市國土資源局擬訂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方案。收回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1)收回土地的位置、范圍、面積、權利狀況;(2)建設項目規(guī)劃設計條件;(3)土地利用現狀調查表及調查報告;(
2021-05-26 15,340 -
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收回嗎
有償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由市國土資源局擬訂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方案。收回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收回土地的位置、范圍、面積、權利狀況; (2)建設項目規(guī)劃設計條件; (3)土地利用現狀調查表及調查報
2022-05-20 15,340
-
01:02
有土地使用證拆遷怎么賠償有土地使用證拆遷的具體賠償金額,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具體情況如下: 1、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2、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
1,789 2022.04.17 -
01:08
土地使用金收取標準土地使用金收取標準如下: 1、有實際成交價且不低于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成交價不低于40%的標準計算出讓金,若成交價低于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則依照全部地價40%計算; 2、發(fā)生轉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時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
2,475 2022.04.17 -
00:53
土地使用費怎么收取土地使用費的收費標準是:每平米140元。土地使用者由于使用土地,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費用,是土地使用者獲得用地應付出的代價。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一般是指,新增建設用地的平均土地純收益。土地使用費自核定之日起五年內不變。五年期滿后,根據
3,855 2022.0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