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糾紛案件管轄法院怎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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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離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jīng)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jīng)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但是,如果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jīng)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jīng)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shí)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離婚糾紛的管轄法院確定如下:離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jīng)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jīng)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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