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的標準是什么?
該咨詢?yōu)橛脩舫R妴栴},經整理發(fā)布,僅供參考學習!
我也有類似問題!點擊提問
一、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經濟補償 (一)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解除勞動關系合法的,勞動者具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過錯的,沒有補償;不具有法定過錯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經濟補償金。 (二)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 用人單位具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過錯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沒有法定過錯的,沒有經濟補償。 (三)違法解除合同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主張繼續(xù)履行合同的,應當繼續(xù)履行;不主張繼續(xù)履行合同,或者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經濟補償金的二倍支付賠償金。 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賠償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的經濟損失。 (四)勞動關系終止 屬于用人單位破產、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期滿的,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對內容有疑問,可立即反饋反饋
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標準,具體如下: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即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補償金;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
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的標準是什么經濟補償金:標準為,按照在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工齡不足1年的部分,超過6個月的,給予1個月工資的補償,不滿6個月的,給半個月工資的補償。只要是勞動合同到期沒有續(xù)簽,或者到期終止續(xù)簽,或者雙方約定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員工都可
2020.11.02 150 -
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標準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guī)定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020.07.31 203 -
勞動合同解除賠償?shù)臉藴适鞘裁矗?/a>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的賠償標準如下: 1、協(xié)商解除的,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2、用人單位違法解除的,支付兩倍的經濟補償金。
2020.04.26 164






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