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程序中債權人有申報債權嗎?
該咨詢?yōu)橛脩舫R妴栴},經整理發(fā)布,僅供參考學習!
我也有類似問題!點擊提問
我國破產法對于債權的確認在程序上比較嚴格,不僅是以債權人主動申報為前提,而且申報期也是受限制的,所以別除權與債權申報也是非常困難的事情。根據我國破產法規(guī)定,有財產擔保的債權并不屬于破產債權。所以在破產法的許多條文中,對于“債權”和“債權人”的表述,一般將其理解為破產債權和破產債權人較為妥當。相比看重婚。另外,從別除權不依破產程序受償的原則來看,在破產期間,別除權人完全可以自行實現權利,無需象普通債權人一樣借助債權申報以參加破產分配來獲得受償,當然作為前提,別除權必須為真實有效且無爭議的。因而,別除權人無須進行債權申報,債權申報對于別除權人而言不是必要的確認程序,更不能因其不申報或逾期申報而產生自動放棄債權的法律后果。但實踐中,別除權人大多會主動進行申報,其原因主要有:一是擔心或破產法院不知其權利而擅自處置其擔保物;二是為避免因別除權最終未被清算組或破產法院認可,而又超過普通債權的申報期間造成債權損失。前一種情形,別除權人的主動申報有助于清算組全面清理和了解破產企業(yè)資產狀況,但不應以此為由強制別除權人申報。后一種情形,實際上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別除權申報,但對于特別是未經訴訟程序認可且有爭議的主張別除權的債權人而言,申報是保障其債權不受損失的重要途徑與措施。實踐中,別除權人通過別除權的行使完全實現其債權的情形并不多見。而對于行使別除權后仍不能受償的債權部分,根據破產法的規(guī)定應當作為普通債權參加破產分配,但法律沒有特別規(guī)定該部分債權是否應當以申報為原則,也沒有規(guī)定申報的期限、逾期申報或不申報的法律后果等。筆者認為,既然這部分債權性質為普通債權,那么應當以申報為確認原則。但對于申報期限,如果完全適用一般普通債權的申報程序會存在一定障礙。由于該部分債權數額的確定依賴于別除權的行使,而別除權的行使一般需時較長,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或三十日內)或者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都有可能無法完成變現。因此,建議立法對該部分債權的申報期限作特別規(guī)定,申報期可以延長至破產分配前。但破產分配裁定作出后,尚未申報的或逾期申報的應當視為自動放棄債權。當然別除權人在破產終結后行使權利的,因破產分配已經完畢,其未得到清償的債權部分也不再清償。在相應的破產程序方面,清算組于后應當書面通知別除權人,限期其表明是否在破產期間行使別除權變現擔保物的態(tài)度,并告知其必須在破產分配前申報行使別除權后尚不能受償的債權部分,逾期未申報的,視為自動放棄該部分債權。
對內容有疑問,可立即反饋反饋
別除權人在破產程序中參加債權申報。別除權是指債權人因其債權設有物權擔?;蛳碛刑貏e優(yōu)先權,在破產程序中就債務人特定財產享有的優(yōu)先受償權利。在破產案件受理后,別除人要行使權利的,仍須向人民法院申報債權。
-
別除權人在破產程序中需要申報債權嗎
別除權是指債權人因債權設有物權擔?;蛳碛蟹ǘㄌ貏e優(yōu)先權,而在破產程序中就債務人特定財產享有優(yōu)先受償的權利,它是一種對破產人的特定財產享有個別的、優(yōu)先受償的權利。但是破產案件受理后,別除人要行使權利,仍須向人民法院申報債權。
2020.06.30 235 -
別除權人在破產程序中參加債權申報
別除權人在破產程序中需要參加債權申報。破產案件受理后,別除人要行使權利的,仍須向人民法院申報債權。別除權是指債權人因其債權設有物權擔?;蛳碛刑貏e優(yōu)先權,在破產程序中就債務人特定財產享有的優(yōu)先受償權利。
2020.06.12 127 -
別除權人在破產程序中不參加債權申報嗎
別除權人在破產程序中是應當參加債權申報的,若其不參加債權申報,則視為放棄該優(yōu)先受償的權利。我國《企業(yè)破產法》規(guī)定,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書面說明債權的數額和有無財產擔保,并提交有關證據。
2020.04.28 178
-
破產中債權人申報債權程序
債權人申報債權的程序是:1。未到期的債權在受理破產申請時視為到期。自受理破產申請以來,附利息的債權將停止計息。2、債權人可以申報附條件、附期限的債權和訴訟、仲裁未決的債權。3、債務人所欠職工的工資、醫(yī)
2021-11-26 15,340 -
破產程序中債權人如何申報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的程序是: 1、未到期的債權,在破產申請受理時視為到期。附利息的債權自破產申請受理時起停止計息。 2、附條件、附期限的債權和訴訟、仲裁未決的債權,債權人可以申報。 3、債務人所欠職工的工
2022-06-01 15,340 -
破產程序中的債權人怎樣申報債權
破產程序啟動債權人應當在收到清算組成立通知后30日內,或者在清算組成立公告后45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債權人在申報債權時,應當書面說明債權的數額和是否有財產擔保,并提交相關證據。
2021-10-31 15,340 -
破產程序中債權人怎么申報
破產程序啟動時,債權人需要在收到清算組通知后30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申報時,債權人應說明債權金額和是否有財產擔保,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未收到清算組通知的,應當自清算組公告之日起45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債
2021-10-31 15,340
-
02:12
破產程序中債權人如何申報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的程序是: 1、未到期的債權,在破產申請受理時視為到期。附利息的債權自破產申請受理時起停止計息。 2、附條件、附期限的債權和訴訟、仲裁未決的債權,債權人可以申報。 3、債務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y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以及法律、
1,696 2022.04.17 -
00:52
債權人申請破產后程序是怎樣的如果公司不能夠償還債務的,那么公司,窄裙人均可以申請破產。債權人申請公司破產的程序如下:(1)由債權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破產申請書和相應的證據材料,法院收到申請之后會通知債務人;(2)如果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那么就要指定管理人。指定管理人之后要
1,891 2022.04.15 -
01:05
什么是破產債權申報破產債權申報,是指法院在受理破產案件后,債權人依法定程序主張并證明其債權,以參加破產程序并使債權得到實現的法律行為。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guī)定,企業(yè)破產之后,需要成立專門的清算組,對企業(yè)的財產進行清算。清算組在清算期間應當通知、公告本企業(yè)債權
718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