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不能勝任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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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關于若干條文的說明》中對“不能勝任工作”表述為:“不能按要求完成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用人單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額標準,使勞動者無法完成?!?“不能勝任工作”在企業(yè)管理中需要有一個關鍵依據(jù)了——考核制度來認定,考核制度需要同時滿足三個條件,一是用工雙方明確崗位職責,二是管理方履行告知義務,讓員工知曉公司的考核制度以及考核方式,三是公司對員工考核的核心是圍繞其崗位職責進行的。《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jīng)過培訓或者調(diào)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從規(guī)定中可以清楚的看到,企業(yè)要用不能勝任工作解除勞動者勞動合同的,必須履行培訓或者調(diào)整工作崗位的工作程序,否則的話,將被視作違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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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按照以下標準界定:以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作任務、工作量為考核標準,進行初步的考核;重點參考勞動者所在崗位的崗位說明書要求,判定是否勝任;依靠完善的績效考核制度,考核的方式方法要明確,考核結果要客觀、公正,還要將結果告知勞動者。
所謂不能勝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用人單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額標準,使勞動者無法完成。在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時,需經(jīng)過培訓或者調(diào)整工作崗位的程序。只有在培訓或者調(diào)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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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責任劃分必須滿足三個條件: (1)勞動者不勝任本職工作; (2)對勞動者進行了重新培訓或調(diào)崗; (3)重新培訓后仍不能勝任原工作或者調(diào)整崗位后不能勝任新崗位。
2020.01.16 245 -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怎么辦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的界定是: (1)勞動者不勝任本職工作; (2)單位對勞動者已進行重新培訓或調(diào)崗; (3)單位重新培訓后勞動者仍不能勝任原工作或者調(diào)整崗位后不能勝任新崗位。
2020.04.28 242 -
勞動者不勝任工作是否能辭退?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jīng)過培訓或者調(diào)崗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辭退。用人單位未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應當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并且支付經(jīng)濟補償。經(jīng)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
2020.12.08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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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不勝任工作,不進行培訓還能勝任工作嗎?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jīng)過培訓或者調(diào)整崗位仍然不能勝任工作的,可以解除合同。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二)款規(guī)定,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的,不能直接解除合同,應當對其進行培訓或者調(diào)整崗位,經(jīng)過培訓或者調(diào)
2022-04-18 15,340 -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怎么處理
勞動部《關于若干條文的說明》中對“不能勝任工作”表述為:“不能按要求完成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用人單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額標準,使勞動者無法完成?!?“不能勝任工作”在企業(yè)管
2022-04-21 15,340 -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的界定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的界定是不能按要求完成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用人單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額標準,使勞動者無法完成。1、根據(jù)勞動合同法四十條和四十七條,要給補償金經(jīng)培訓、調(diào)崗后
2022-05-08 15,340 -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怎么辦?
《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guī)定了用人單位對非過錯勞動者辭退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公負傷,
2022-03-17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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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不能勝任工作辭退要補償嗎不能勝任工作是因為客觀上他不適合,表現(xiàn)為勞動者能力、知識、技能等方面不能滿足工作需要,但主觀上沒有過失。所以被辭退的話是可以拿到經(jīng)濟補償金的,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guī)定,經(jīng)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
6,452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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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規(guī)定哪些員工不能辭退用人單位瀕臨破產(chǎn)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chǎn)經(jīng)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jīng)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用人單位依據(jù)本條規(guī)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nèi)錄用人員的,應當優(yōu)
2,636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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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規(guī)定標準工作時間工作時間,又可以稱為“勞動時間”。主要指按勞動法的規(guī)定,勞動者在一晝夜以及一周之內(nèi)從事勞動的時間。勞動者工作時間的長度主要由勞動法直接規(guī)定,或是由集體合同、或者是勞動合同進行規(guī)定。如果用人單位如果不遵守工作時間的規(guī)定,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1,701 2022.0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