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中租期條款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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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盡可能避免在租用過程中產(chǎn)生不必要爭議,所以在簽訂租賃合同時一定要注意相關事項。 一、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況 1、作為承租方,應先審查租賃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規(guī)禁止出租的情形, 2、作為承租方,為了預防欺詐,在合同中約定,如果承租方是租賃物的所有人,必須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如果承租方不是租賃物的所有人,必須具有轉租權。 3、為了避免爭議,在合同中對租賃物的基本信息應進行明確約定,如租賃物的規(guī)格、質量、數(shù)量等。 二、租賃合同之租期條款在合同中,約定租賃物的租賃期限,明確租賃的具體起止日期,如承租方超過租賃期使用租賃物,應支付給出租方超時使用的租金。 三、租賃合同之租金條款 1、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現(xiàn)金支付或是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采用銀行轉賬需寫上戶名、銀行賬號),實行按月支付、按季還是年支付等。 2、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租金支付時間,應于每月的具體日期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寬限期內沒有按期支付,應支付遲延租金或違約金或出租方可解除合同。 四、租賃合同之保證金條款在租賃物租賃合同訂立時,合同雙方當事人都盡量避免風險,預防欺詐,承租方應在合同訂立前交給出租方一定的保證金或押金,應根據(jù)實際情況在租賃物價值范圍內決定押金的數(shù)額。同時對于保證金退還的條件,應進行明確約定。 五、租賃合同之轉租條款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承租方是否可以轉租。 1、作為承租方,經(jīng)過出租方的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出租方和承租方原有的租賃關系不因轉租而影響。 2、承租方未經(jīng)出租方同意,擅自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的,出租方可以解除租賃合同,因轉租造成租賃物損壞的,承租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六、租賃合同之妥善保管責任條款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承租方在租賃期間,應妥善保管租賃物,如果未盡妥善保管義務,造成租賃物及配套設施損毀、滅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如,應愛護并合理使用租賃物,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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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的主要內容分別有:租賃合同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住所;租賃合同的標的、數(shù)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租賃合同的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履行方式;租賃合同的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方式;法定和約定的其他內容。
租賃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shù)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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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主要有哪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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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的主要條款有哪些, 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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