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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民法典》《民法典》的規(guī)定,質押合同無效有以下情形: 1、質押物的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有爭議的; 2、質押物不特定的; 3、應該辦理質押物手續(xù)而未辦理的; 4、質押物重復抵押的; 5、對于通過簽訂質押合同規(guī)避法律的; 6、主合同無效的;
股權質押無效的情形分類如下:主合同認定無效、質押合同無效和未記載合同等。簽署合同應當滿足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和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的法定條件。
1、質押物的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有爭議的,抵押合同無效。 2、質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無效。 3、應該辦理質押物手續(xù)而未辦理的,質押合同無效。 4、質押物重復抵押的,質押合同無效。 5、對于通過簽訂質押合同規(guī)避法律的,質押合同無效。 6、主
質押合同無效的情形主要包括: 1、當事人不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
質押合同無效的情形有:主合同無效的;質押物不特定的;質押物不能作抵押的;質押物重復抵押的;質押物所有權或使用權有爭議的;質押物價值處于不確定狀態(tài)的;以辦理質押物手續(xù)為生效要件未辦理的;規(guī)避法律的。
1、主合同無效 (一)主合同無效的股份質押合同。股份質押是主合同的一種擔保形式,它以主合同合法存在為前提。既然主合同中權利人的權利不合法,那么出質人與質權人之間所約定的權利義務關系當然不能受到法律的保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注意: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的合同,屬于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一般屬于可變更或撤銷的合同,只有在損害了國家利益時,才屬于無效合同; 2、惡意串通,
擔保合同無效包括兩種,第一種是因主合同無效而無效,第二種是主合同有效,但擔保合同本身無效。 若主合同出現(xiàn)了以下情況,不管擔保合同內容如何,它都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一)一方采用不正當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聯(lián),損害國家
以下情形下的債權無效: 1、依據合同性質不能轉讓的; (1)基于個人特別信任關系發(fā)生的合同債權,這類合同債權因具有強烈的人身信l賴關系,故不得轉讓他人,比如委托合同、雇傭合同; (2)基于特定的債權人行為為內容的合同權利,例如競業(yè)禁止協(xié)議;
具體到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領域,以下幾種情形會導致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第一是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yè)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的。第二是建設工程是必須要進行招標,但是實際上并沒有中標或者中標無效的。第三是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他人的資質來簽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