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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包括下列情形: 1、自然災害。我國法律認為自然災害是典型的不可抗力; 2、政府行為。指當事人在訂立合同以后,政府當局頒發(fā)新政策、法律和行政措施而導致合同不能履行。如訂立合同以后,由于政府頒布禁運的法律,使某些運輸合同不能履行; 3、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不可抗力因素: 1、不可預見性合同當事人對于不可抗力事件的發(fā)生必須根本無法預見 2、不可避免性即使出現(xiàn)了不可預見的災害 3、不可克服性這是不可抗力的最后一個特征。
1.第十條依照本法申請行政復議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是申請人。 2.有權申請行政復議的公民死亡的,同申請行政復議的具體行政行為其近親屬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有權申請行政復議的公民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
行政復議申請人應自知道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之日起60日內申請行政復議。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xù)計算;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耽誤法定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以下簡稱《行政復議法》)的規(guī)定,提起行政復議申請應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應當是認為具體行政行為直接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2)應當有明確的被
行政復議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辦法,但是申請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復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向有關組織和人員調查情況,聽取申請人、被申請人和第三人的意見。
不可抗力因素具體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自然災害屬于不可抗力。比如:地震、臺風、洪水、冰雹、蝗災、風暴等; 2、政府行為屬于不可抗力。比如:征收、征用等; 3、社會異常事件屬于不可抗力。比如:罷工、騷亂等社會異常的、突發(fā)的事件。 值得注意的
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合同條款無法履行的情形有以下幾方面: 1、合同標的物已滅失; 2、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 3、已被政府征收或已被法院執(zhí)行; 4、合同無效等情形。 以上情形都可能導致合同條款無法履行,即合同失去意義,必須消失,即使作出繼續(xù)
行政機關可以撤銷行政許可的情形,一般有以下的五種,具體如下:1、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2、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3、違反法定程序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4、對不具備申請資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