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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財產當一方死亡時的辦法:若雙方立有分割協(xié)議的,則應當按照協(xié)議分割共同財產。若雙方未訂立書面協(xié)議的,則一般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分配完夫妻財產后,死者剩余的財產為遺產,按照遺贈撫養(yǎng)優(yōu)于遺囑,遺囑優(yōu)于法定繼承的順序辦理。
夫妻一方死亡財產分配如下: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取得的共同所有財產,除約定外,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歸配偶所有,另一半作為死者的遺產分割。如有遺囑,可按遺囑執(zhí)行,無遺囑,按配偶、子女、父母作為第一繼承人平均分配。因此,作為死者的父母,他們夫妻共
共同財產夫妻一方死亡賣房的辦法: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再按照遺贈撫養(yǎng)協(xié)議優(yōu)于遺囑,遺囑優(yōu)于法定繼承的順序辦理。最后,確認配偶的所有份額,進行變更登記后,即可進行買賣行為。
夫妻一方去世共同財產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囑辦理;有遺贈扶養(yǎng)協(xié)議的,按照協(xié)議辦理;如果都沒有的,按照法定繼承辦理,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
轉繼承財產分割:在轉繼承情況下,因為轉移的是被轉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因此,被轉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取得的僅是被轉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應繼份額的權利,而不是財產所有權的轉移,所以,應由被轉繼承人繼
我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夫妻在存續(xù)期間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由此可見,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
對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都屬于債務人。夫妻一方死亡也不影響另一方履行債務,剩下一方需承擔剩下的全部責任,如果有遺產的話,遺產繼承人表明繼承遺產的,應當在繼承遺產的范圍內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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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區(qū)分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指具有婚姻關系的夫妻; 2、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取得的財產; 3、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取得的的勞動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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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財產單方有權處理,但對于重大事項單方無權擅自處理。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xié)商,取得一致意見。 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遵循以下五種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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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如果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則房產的1/2屬于死亡一方的遺產,另1/2屬于仍生存的另一方。死者如果留有遺囑的,作為遺產的房產1/2份額按遺囑進行分配。如果死者未留遺囑,則該1/2份額由死者的第一順位法定繼承人平均分配。 死者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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