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師普法為法師兄(原110咨詢網(wǎng))原創(chuàng)內容,未經(jīng)授權,任何形式的復制、轉載都視為侵權行為。
離婚冷靜期過后30天內都可以領取離婚證,超過時間視為撤銷離婚。夫妻雙方在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的,自婚姻登記受到離婚申請之日起算30天內,夫妻任何一方對于離婚反悔的,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撤銷離婚申請,該婚姻依舊是合法的婚姻關系,雙方依舊是夫妻。
1、如果是協(xié)議離婚的,離婚需要一個月冷靜期; 2、夫妻雙方自愿協(xié)議離婚的,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后,雙方再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的才能辦理離婚登記。如果是訴訟離婚的,就不需要。
目前離婚冷靜期是30天時效,是從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并向當事人發(fā)放《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zhí)單》之日起三十日后就失效了。因為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如果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1、離婚需要三十天的冷靜期。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夫妻雙方自愿協(xié)議離婚的,應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
《民法典》增加的30天離婚冷靜期,是針對協(xié)議離婚,不是指訴訟離婚。 雙方協(xié)議離婚的,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guī)定期
1、離婚冷靜期是三十日。 2、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3、前款規(guī)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fā)
登記離婚明確了離婚冷靜期,訴訟離婚中冷靜期的適用,法律上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根據(jù)《民法典》(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
協(xié)議離婚需要冷靜期。如果是協(xié)議離婚需要經(jīng)過離婚冷靜期,如果是辦理訴訟離婚的,則不需要經(jīng)過離婚冷靜期。雙方協(xié)議離婚的,在離婚冷靜期內,夫妻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從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
協(xié)議離婚必須有30天冷靜期。離婚冷靜期,又稱離婚考慮期,一般是指,在離婚自由原則下,婚姻雙方當事人申請自愿離婚,在婚姻登記機關收到該申請之日起一定期間內,任何一方都可撤回離婚申請、終結登記離婚程序的冷靜思考期間。從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
2022離婚新規(guī)定冷靜期是三十天。具體規(guī)定如下: 1、夫妻雙方當事人依法申請離婚登記后,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2、離婚冷靜期屆滿后,在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