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眾阻礙被收買的兒童罪的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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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體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體為復雜的客體,包括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救出被收購的婦女、兒童公務活動、被收購的婦女、兒童的人身權利。通過依法救助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被收購女性、侵犯兒童職務活動,實現(xiàn)被收購女性、侵犯兒童人身權利。本罪侵害的對象是依法執(zhí)行救治公務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即在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職務范圍內(nèi)實施救治工作,使被收購的婦女、兒童擺脫他人的非法控制,解除與買主關系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一)本罪犯罪對象必須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各級人民政府對被綁架、綁架的婦女、兒童負有救濟責任,救濟工作由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負責。從實踐中看,解救人員主要是公安人員,婦聯(lián)組織工作人員,人民政府部門,村鄉(xiāng)干部等,也包括受解救機關委托協(xié)助執(zhí)行解救公務的人員,如受聘為解救工作開車的司機,帶路群眾等。(2)必須依法救出被收購的婦女、兒童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例如,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救出的是被家人虐待的女性、孩子,而不是被收購的女性、孩子,不構成這個罪行的犯罪對象。另外執(zhí)行解救公務必須是依法進行。如解救人員以胡亂抓人,毆打他人方式解救遭到群眾阻礙,不宜以本罪論處,對阻礙者宜做行政處罰。(3)必須是正在執(zhí)行解救職務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所謂正在執(zhí)行是指解救工作已經(jīng)開始尚未結束的過程之中。如果某行為者對執(zhí)行救援責任的某公安人員不滿,看到該公安人員通過,很多人圍攻罵該公安人員。這位公安人員并沒有執(zhí)行救援公務??陀^要件。本罪在客觀上表現(xiàn)為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收購的婦女、兒童的行為。聚眾阻礙,是指有預謀,有組織,有領導地糾集多人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解救被收買的婦女,兒童的行為。根據(jù)實踐經(jīng)驗,如果集中3人以上阻礙救濟工作的進行,應認為集體、成本罪、行為者集體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救濟被收購的婦女,兒童具體行為多種多樣。有的是組織,指揮多人以暴力方式侵害執(zhí)行解救公務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體;有的是砸毀,扣押解救用的車輛,器械;有的是組織,指揮眾人以非暴力的方式圍截,干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解救工作,等等。無論具體行為方式如何,只要行為人客觀上實施了聚眾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解救被收買的婦女,兒童的行為,即構成聚眾阻礙解救被收買的婦女,兒童罪。集體妨礙被收購的女性,兒童罪是行為犯,不是結果犯。根據(jù)本條規(guī)定,行為者只要實施集體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被收購的婦女、兒童的行為,就構成了成本罪。關于救援活動是否因障礙而中止,被收購的女性、孩子是否被救援,不會影響本罪既遂狀態(tài)的成立。在實踐中,要根據(jù)這種精神,正確認定行為者的犯罪形態(tài),處罰其罪行。主要部件。本罪的主體要件,必須是十六歲以上的集體妨礙被收購的女性、兒童公務的主要分子。實際上,由于本罪的客觀行為特征,決定了有一定威望、呼吁力的人,未成年人很少成為該罪的主體。由于本條規(guī)定的限制,構成該罪的主體必須是主要分子。主要分子是指組織、糾集、企劃、指揮、煽動作用的分子。根據(jù)案件事實,主要分子可能是一個人,也可能是幾個人。根據(jù)本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其他參與者使用暴力、威脅方法的,根據(jù)本罪定罪量刑,使用暴力、威脅方法的其他參與者也可以構成本罪的主體。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直接故意。在聚眾阻礙解救被收買的婦女,兒童罪中,行為人故意的內(nèi)容具體表現(xiàn)為,明知對方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并且正在依法解救被收買的婦女,兒童,而故意聚眾予以阻礙。其中包括雙重內(nèi)容:其一,行為者知道對方是依法救出被收購的女性,兒童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其二,行為者主觀上有集體的故意,即行為者主觀地聚集很多人,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救出。本罪是集體犯罪,但不要求各行為者的主觀故意完全相同。在集體妨礙收購的女性、兒童活動中,主要分子的主觀故意滿足上述要求,就可以構成本罪的其他各行為者的行為目的和動機如何,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最高院關于審理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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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聚眾阻礙被收買的兒童罪的條件為: 1、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公務活動和被收買兒童的人身權利; 2、客觀要件,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聚眾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解救被收買的兒童的行為; 3、主體要件,主體為十六周歲以上的聚眾阻礙解救被收買的兒童公務的首要分子; 4、主觀要件,主觀為故意。
聚眾阻礙被收買的兒童罪構成要件為客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解救被收買的婦女、兒童的公務活動,和被收買婦女、兒童的人身權利,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聚眾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解救被收買的婦女、兒童的行為。主體是十六周歲以上的聚眾阻礙解救被收買的婦女、兒童公務的首要分子,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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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聚眾阻礙被收買的兒童罪的條件?構成聚眾阻礙被收買的兒童罪的條件: 1、主體必須是十六周歲以上的聚眾阻礙解救被收買的兒童公務的首要分子; 2、所侵犯的客體為復雜客體; 3、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聚眾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解救被收買的兒童的行為; 4、在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直接故意。
2020.05.07 107 -
聚眾阻礙被收買的兒童罪的構成條件聚眾阻礙被收買的兒童罪的犯罪的認定方式必須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1、客體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體為復雜客體,既包括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解救被收買的婦女、兒童的公務活動,同時又包括被收買婦女、兒童的人身權利。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聚
2020.07.28 145 -
怎么樣構成聚眾阻礙被收買的兒童罪?聚眾阻礙被收買的兒童罪的構成條件是: 1、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公務活動和被收買兒童的人身權利; 2、客觀要件,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聚眾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解救被收買的兒童的行為; 3、主體要件,主體為十六周歲以上的聚眾阻礙解救
2020.07.24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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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眾阻礙被收買的兒童罪的構成
客體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體為復雜的客體,包括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救出被收購的婦女、兒童公務活動、被收購的婦女、兒童的人身權利。通過依法救助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被收購女性、侵犯兒童職務活動,實現(xiàn)被收購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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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眾阻礙被收買的兒童罪的構成
客體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體為復雜的客體,包括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救出被收購的婦女、兒童公務活動、被收購的婦女、兒童的人身權利。通過依法救助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被收購女性、侵犯兒童職務活動,實現(xiàn)被收購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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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眾阻礙被收買的兒童罪構成條件
客體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體為復雜的客體,包括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救出被收購的婦女、兒童公務活動、被收購的婦女、兒童的人身權利。通過依法救助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被收購女性、侵犯兒童職務活動,實現(xiàn)被收購女性、
2021-10-09 15,340 -
構成聚眾阻礙被收買的兒童罪的要件
客體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體為復雜的客體,包括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救出被收購的婦女、兒童公務活動、被收購的婦女、兒童的人身權利。通過依法救助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被收購女性、侵犯兒童職務活動,實現(xiàn)被收購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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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眾阻礙解救被收買的兒童罪立案標準我國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司法解釋沒有對聚眾阻礙解救被收買的兒童罪的立案標準進行明確規(guī)定。但是我國《刑事訴訟法》中規(guī)定,公安機關或檢察院發(fā)現(xiàn)犯罪事實,或者對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所以可
1,007 2021.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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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眾斗毆的犯罪構成要件聚眾斗毆,是指相互攻擊對方的身體或者聚集多人攻擊對方身體的行為。首先,構成聚眾斗毆罪需要有多人參與。這里所說的“多人”是指三人以上,但不要求斗毆的各方都是三人以上,只要有一方三人以上即可。其次,聚眾斗毆不局限于雙方,即不排除多方斗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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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眾淫亂的構成要件是什么聚眾淫亂罪,是指在社會中公然藐視國家法律規(guī)則和社會公德倫理,聚集男女多人集體進行淫亂的行為。聚眾淫亂犯罪,是一種違反社會公共生活中的溝通規(guī)則與倫理,敗壞社會風俗習慣的行為,聚眾淫亂破壞了公共秩序,也可以說其是破壞了公共秩序中的交往秩序。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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