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違約的主要形態(tài)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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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履行 所謂不履行,是指合同當事人不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債務,致使合同沒有得到履行。如合同依法成立后不久就被解除等,就為不履行。在不履行的情況下,對違約一方或者違約雙方來講,合同只是一紙空文,沒有得到任何履行。 就不履行的形式而言,一般認為,它限于完全不履行(即毀約)或者拒絕履行。 2.不完全履行 不完全履行又稱為部分履行,是指當事人只履行合同約定的部分債務,而其余部分則不予履行。例如,在買賣合同履行中,出賣人向買受人僅交付約定的標的物的一部分,或者買受人接收交付的標的物后僅僅向出賣人支付了部分價款等,都是不完全履行的表現(xiàn)。 3.不適當履行 不適當履行又稱為瑕疵履行,是指合同當事人雖然履行了合同義務,但其履行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條件。例如,在商品買賣合同履行中,賣方交付的貨物數(shù)量超過合同規(guī)定的數(shù)量或者規(guī)格,質量不合要求,錯填到貨地點致使貨物錯運到其他地點,用公路運輸方式代替合同約定的鐵路運輸方式,買方以非合同約定的貨幣支付貨款或者以假幣當真幣支付等,都是不適當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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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違約的主要形態(tài)是:拒接履行、預期履行、不完全履行。實際違約是在履行期到來后,當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拒接履行是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實際違約的主要形態(tài)是:拒絕履行、遲延履行、不適當履行、部分履行以及其他不完全履行的行為。實際違約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中,當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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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違約,實際違約的形態(tài)(一)不履行。包括履行不能和拒絕履行。履行不能是指債務人在客觀上已經沒有履行能力。如在提供勞務的合同中,債務人喪失了勞動能力;在以特定物為標的的合同中,該特定物滅失。拒絕履行是指合同履行期到來后,一方當事人能夠履行而故意不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全部
2021.04.07 1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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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合同的實際違約合同的實際違約是指合同規(guī)定的履行期限已經到了,但是當事人還是不履行合同規(guī)定義務或者是不完全履行合同規(guī)定義務的行為。實際違約具體分為五種情況:1、拒絕履行;2、遲延履行;3、不適當履行;4、部分履行;5、其他不完全履行行為。對于實際違約所造成
2022.04.12 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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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實際違約
實際違約是指在履行期到來后,當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并且,在履行期限到來以后,當事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都構成實際違約。
2022-06-29 15,340 -
什么是合同的實際違約
實際違約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來以后,當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行為。實際違約分為拒絕履行、遲延履行、不適當履行、部分履行、其他不完全履行的行為。 關于實際違約的法律后果,不同的實際情況存在不同
2022-05-31 15,340 -
什么是合同的實際違約?
債務履行期已經到來,債務人正當理由,未全面而適當?shù)穆男泻贤x務的,為實際違約。如果債務履行期已經過了,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適當,債權人無需催告,就構成違約。 1.拒絕履行,是履行期限到來之后
2022-08-03 15,340 -
什么是預期違約或實際違約
預期違約和實際違約分別:1。預期違約是履行期到來前的違約,實際違約是履行期到來時的明顯違約;2。預期違約包括明示違約和默示違約,實際違約是實際行為。
2021-12-2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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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實際履行什么是實際履行 實際履行又被稱為“實物履行”。 在經濟合同中,應該貫徹實物履行原則,即合同所規(guī)定的標的必須要履行,一般不可以用其他財物進行替代。只有在合同的實際履行,成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的時候,例如履行時間已經過期或者標的物已經滅失,實際履
1,583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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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主要指的是雖然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協(xié)議、投資關系、或者是其他的安排,可以做到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簡單概括,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就是實際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自然人或者是其他的組織。 在《公司法》中,涉及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9,909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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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實際損失怎么算合同的實際損失計算如下: 1、合同中有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可按照這個計算方法進行計算; 2、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可以憑借相關的款項單據(jù)、書面證據(jù)來佐證,達成雙方協(xié)商一致; 3、如果雙方就實際
790 2022.0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