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糾紛管轄地點怎么規(guī)定的(工傷糾紛的管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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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糾紛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案件管轄分為一般地域管轄及特殊地域管轄,而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xié)議選擇合同履行地、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合同簽訂地、標的物所在地或與爭議有實際聯(lián)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民事訴訟法關于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guī)定。
1、應該由被告現(xiàn)在的實際居住地法院管轄。 2、原戶籍地法院無權管轄,戶籍所在地為住所,經(jīng)常居地住時,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3、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jīng)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jīng)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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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3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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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糾紛的管轄地怎么確定根據(jù)民訴法解釋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確定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時,分三個層面處理。 首先,當事人在合同中對合同履行地點有約定的,則按照約定確定合同履行地,從而確定合同履行的管轄法院,除該條第三款規(guī)定情形外,不考慮該合同是否已經(jīng)實際履行以及實際履行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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