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應當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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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適用聽證程序的行政處罰只限于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吊銷許可證或執(zhí)照、較大數(shù)額的罰款等。這類行政處罰對公民、法人或其它組織的人身權和財產(chǎn)權將會產(chǎn)生相當?shù)挠绊?,因此,通過聽證程序作出這一方面的行政處罰決定,可以確保行政處罰決定合法性的正確率,避免違法的行政處罰決定對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組織的合法權利的侵害。但是,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決定,仍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在行政機關告知權利后,受處罰的當事人有聽證要求的。對這類行政處罰進行聽證的決定權在于受處罰的當事人。在行政機關告知受處罰的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后,由受處罰的當事人根據(jù)自已的情況決定是否要求行政機關舉行聽證。對受處罰的當事人要求舉行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組織聽證。
行政機關作出以下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1.較大數(shù)額罰款; 2.沒收較大數(shù)額違法所得、沒收較大價值非法財物; 3.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 4.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責令關閉、限制從業(yè); 5.其他較重的行政處罰;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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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機關作出什么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行政機關作出以下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1.較大數(shù)額罰款; 2.沒收較大數(shù)額違法所得、沒收較大價值非法財物; 3.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 4.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責令關閉、限制從業(yè); 5.其他較重的行政處罰;
2020.02.19 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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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處罰程序應該怎么告知行政處罰程序要當面告知,作出行政處罰前向當事人告知給予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和依據(jù),或者拒絕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申辯,行政處罰決定不能成立;當事人放棄陳述或者申辯權利的除外。
2020.10.18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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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處罰應當告知當事人的權利
                        
。根據(jù)我國最新行政處罰法,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jù),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吊銷許可證或者執(zhí)照、較大數(shù)額罰款等行政
2022-05-04 15,340 - 
                        行政處罰決定前應告知當事人嗎
                        
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jù),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一條規(guī)定: 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
2022-06-12 15,340 - 
                        行政處罰決定前應告知當事人嗎?
                        
處罰法第 四十一條行政機關及其執(zhí)法人員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當事人告知給予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和依據(jù),或者拒絕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申辯,行政處罰決定不能成立;當
2022-08-04 15,340 - 
                        行政處罰決定前應不應該告知當事人?
                        
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jù),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五章行政處罰的決定 第三十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
2022-06-13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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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8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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