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病不能履行合同算違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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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因生病不能履行算違約,除非合同將生病列為免責事由。當合同在遇到不可抗力導致履行不能時,違約方可以免除或者全部免除責任。疾病不屬于不可抗力,不能作為免責事由,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根據(jù)《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五百八十一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根據(jù)債務的性質不能強制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其負擔由第三人代替履行的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一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根據(jù)債務的性質不得強制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其負擔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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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生病不能履行合同算違約。根據(jù)法律,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情況下,可免除部分或者全部責任,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自然災害、社會異常事件或政府行為等,生病不屬于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成為免責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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