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得到經濟補償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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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單位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賠償金; 2、如果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的情形,則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3、如果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形,則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4、如果有關賠償事宜無法與單位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在被辭退一年內申請勞動仲裁要求; 5、法律依據(jù): 1)《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十九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十條【無過失性辭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jù)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xié)議的。 3)《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十一條【經濟性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yè)職工總數(shù)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yè)破產法規(guī)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yè)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jù)的客觀經濟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yōu)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yè)人員,有需要扶養(yǎng)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4)《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十六條【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guī)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guī)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5)《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十七條【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6)《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shù)挠嬎恪拷洕a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臉藴拾绰毠ぴ缕骄べY三倍的數(shù)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哪晗拮罡卟怀^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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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可以要求經濟補償?shù)那樾斡校?(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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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單方解除合同經濟補償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且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
2020.12.19 414 -
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得到經濟補償嗎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并不是都可以得到經濟補償,除因勞動者違紀、違法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以外,用人單位都應當依法對勞動者給予經濟補償。
2020.10.13 249 -
解除勞動合同能否得到經濟補償如果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的情形來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要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
2020.12.29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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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得不到經濟補償金?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由此可見,勞動者主動辭職一般情況下是沒有經濟補償金,但是有個例外,那就是“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也就是說,在勞動者主動辭職的情況下,只有一個條件是
2022-06-30 15,340 -
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得主張經濟補償金
如無下列情形,你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得主張經濟賠償金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
2022-05-10 15,340 -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能獲得經濟補償金嗎, 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補償
1、一般無補償,但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guī)定除外。 2、勞動合同法第38條:【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
2022-01-08 15,340 -
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得到經濟補償金嗎
按照現(xiàn)行規(guī)定,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按照《勞動法》第24條、第26條、第27條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給予經濟補償。 1、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2、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xié)商
2022-05-14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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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經濟補償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關于經濟補償金的規(guī)定,具體情況如下: 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勞動
5,995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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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經濟補償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根據(jù)實際情況給予經濟補償。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且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給予經濟補償,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
2,889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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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一般會按照勞動者在該單位的工作時間來確定具體的賠償金額。勞動者在單位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給勞動者。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
1,985 2022.0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