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訴訟案件的管轄地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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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訴訟案件的管轄權是這樣確定的:能夠確定犯罪地的,由犯罪地法院管轄,包括犯罪行為發(fā)生地和犯罪結果發(fā)生地。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審判更合適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六條 幾個同級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審判。在必要的時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審判。 第二十七條 上級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級人民法院審判管轄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級人民法院將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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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若被告人住所地管轄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的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虛訴訟案件屬于刑事案件的范疇。根據(jù)我國法律的規(guī)定,刑事案件的管轄,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也可以由被告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翱梢浴焙汀皯敗笔遣灰粯拥?,“可以”是可以管轄,也可以不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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