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中的行政賠償范圍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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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違法拘留或者違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4、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 6、法律依據(jù):《國家賠償法》 第三條行政機關(guān)及其工作人員在刑事行政職權(quán)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quán)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shù)臋?quán)利: (1)違法拘留或者違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4)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 第四條行政機關(guān)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quán)時有下列侵犯財產(chǎn)權(quán)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shù)臋?quán)利: (1)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zhí)照、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 (2)違法對財產(chǎn)采取查封、扣押、凍結(jié)等行政強制措施的; (3)違法征收、征用財產(chǎn)的; (4)造成財產(chǎn)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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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賠償?shù)姆秶磭页袚姓r償責任的范圍。它包括行政賠償?shù)男袨橐?guī)范和損害范圍。前者是指國家對哪些行政侵權(quán)行為承擔賠償責任;后者是指對行政侵權(quán)行為造成的哪些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國家賠償范圍《國家賠償法》的規(guī)定,包括行政機關(guān)作出的:違法拘留或者違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等行為。

國家賠償法的賠償范圍是只對財產(chǎn)權(quán)、部分人身權(quán)的損害給予賠償,其它權(quán)利受到侵害的,則不予賠償。只賠償直接損失,不賠償間接損失。直接損失是指現(xiàn)有利益的減少,間接損失是指可得利益的喪失。

違法拘留或者違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造成公民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