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組成立后一般多久通知債權人
該咨詢?yōu)橛脩舫R妴栴},經(jīng)整理發(fā)布,僅供參考學習!
我也有類似問題!點擊提問
清算組成立后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應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提供證明材料。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對內容有疑問,可立即反饋反饋
清算組成立后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應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提供證明材料。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
清算組成立后多久通知會債權人呢清算組成立后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2020.11.11 189 -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多久通知債權人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清算組申報未收到通知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的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shù)怯泜鶛?。清算組在申報債權期間,不得
2022.06.17 2,371 -
公司清算多久通知債權人公司清算應當自清算組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債權人應當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2020.04.09 166
-
清算組成立后多久通知會有債權人?
清算組成立后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2023-07-12 15,340 -
清算組成立后多久通知會債權人呢
清算組成立后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2023-07-23 15,340 -
清算組成立后通知債權人時間
清算組成立后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應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并說
2023-08-04 15,340 -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多久通知債權人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清算組申報未收到通知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的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
2023-01-26 15,340
-
01:15
公司債權債務清算公告期限為多久公司債權債務清算公告期限是六十日。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
910 2022.10.12 -
01:06
向法院起訴一般會多久通知對方向法院起訴一般會在五日內通知對方。法院在收到案件材料后,會進行立案。法院在立案后,一般來說在五日內,就會將傳票、送達回證與起訴書副本等材料一起送達給被告。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fā)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
10,212 2022.05.11 -
01:03
企業(yè)清算程序要多久完成公司破產(chǎn)清算程序沒有固定的具體期限,主要取決于公司的剩余資產(chǎn)有多少,以及債務的復雜程度等因素。根據(jù)我國《企業(yè)破產(chǎn)法》的相關規(guī)定,只有具備法人資格的有限責任公司,才有資格申請破產(chǎn)。個體戶及承擔無限責任的組織,均不能申請破產(chǎn)。 一般來說,申請破
1,063 2022.0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