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一方轉賣房屋是否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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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賣房具有效力,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并已辦理不動產登記,合法取得該房產的所有權,另一方可以請求單方處分共同房產的一方賠償損失。
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如果房子是個人財產的,賣房有效;無關是雙方共同財產的,夫妻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以自己名義轉讓登記在自己名下的法定共有房屋的,買房人是善意取得的,賣房有效,但是賣房一方應當向夫妻另一方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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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賣房具有效力嗎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如雙方無明確約定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以自己名義轉讓登記在自己名下的法定共有房屋的行為無效。
2021.01.09 180 -
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就是法律所規(guī)定的夫妻擁有合法關系的時間,雙方到婚姻部門進行了結婚登記就是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開始點,如果對方去民政部門申領了離婚證,離婚登記的那天就是存續(xù)期間的終點。
2021.04.23 547 -
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一方父母出資購房1.父母婚后全款出資,房屋登記在其子女名下。視為父母對其子女一方的贈與,即該房屋歸其子女所有,非夫妻雙方共同共有。2.父母部分出資,剩余房款由夫妻雙方共同支付。則出資父母并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權,也就無法決定將房屋贈與自己子女并將房屋登記在自
2021.01.19 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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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一方將房產轉讓給另一方
如果另一方有轉移夫妻共有財產,能夠要求分配夫妻共有財產,另一方應當少分;《婚姻法解釋三》第四條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配共有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借口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2022-07-05 15,340 -
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賣房判給誰
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房屋為個人財產的,賣房有效;與雙方共同財產無關的,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以自己名義轉讓登記在自己名下的法定共有房屋的,買受人善意取得,賣房有效,但賣房一方應當向夫妻另一方賠償
2021-11-05 15,340 -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賣房可以買嗎?
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出售房屋有效,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方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辦理房地產登記,合法取得房地產所有權,另一方可以要求單方面處分共同房地產的一方賠償損失。
2021-11-06 15,340 -
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
所謂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 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xù)期間的財產的處分,
2021-01-3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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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什么是夫妻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什么是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 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是指,夫妻雙方登記結婚后,尚未解除婚姻關系之前的這一段期間。在我國,登記后的婚姻關系受到婚姻法諸多的法律保護。因此,法律較多使用了“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這一說法,來指代夫妻之間的婚姻期間。根據婚姻法,在
6,193 2022.04.15 -
01:26
如何界定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指的是男女雙方締結婚姻關系之日開始,至雙方離婚之日或者一方死亡之日為止。由于一方死亡之日十分清楚,沒有界定的必要,因此界定夫妻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最重要的是界定兩個時間點,一是締結婚姻關系之日,二是離婚之日。 締結婚姻關系之
801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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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認定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包括結婚之后夫妻雙方共同生活期間,也包括登記之后尚未同居期間,夫妻雙方婚后分居期間,以及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準予離婚姻的調解或者判決尚未生
839 2022.09.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