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自治區(qū)人民檢察院,軍事檢察院,全國鐵路運輸檢察院,水上運輸檢察院籌備組:

一九八二年八月一日中央辦公廳21號文件批轉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黨組《關于改變處理涉外刑事案件審批辦法的請示報告》下發(fā)后,在執(zhí)行批準逮捕人犯的規(guī)定中,有的省、市人民檢察院提出了一些具體問題,現(xiàn)經(jīng)研究,通知如下:
一、中央辦公廳21號文件下達后,審查批準逮捕的涉外刑事案犯,一律按此規(guī)定執(zhí)行。我院以前的有關規(guī)定和批復,與此抵觸的應予廢止。
二、人民檢察分(市)院受理公安機關提請逮捕的外籍人犯,經(jīng)審查認為符合刑事訴訟法第四十條的規(guī)定,應將批準逮捕的意見及案卷材料逐級上報至有審批權限的人民檢察院審批。
三、有審批權限的人民檢察院審查后,應當作出批準逮捕或不批準逮捕的決定,批復給受理案件的人民檢察分(市)院。受理案件的人民檢察分(市)院根據(jù)上級人民檢察院的批復,填發(fā)“批準逮捕決定書”或“不批準逮捕決定書”送請公安機關執(zhí)行。
四、省、直轄市、自治區(qū)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檢察分(市)院,對批準逮捕或不批準逮捕的外籍犯,應按《刑事檢察工作細則》第四十六條的規(guī)定,報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備案審查,發(fā)現(xiàn)錯誤,應及時糾正。
五、中央辦公廳21號文件中規(guī)定需報最高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的犯有“重大刑事罪”的案犯,可參照公安部一九七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關于刑事偵察部門分管的刑事案件及其立案標準和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中的“特別重大案件”的標準掌握。
六、人民檢察分(市)院在作出起訴、免予起訴或者不起訴決定后,應將其副本報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備案。
七、對批準逮捕后需要備案的案件,應以報告格式上報備案。需向有關單位抄報備案時,一律由審查批準案件的人民檢察院直接辦理。
刑事訴訟法是指國家制定或認可的調整刑事訴訟活動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 它調整的對象是公、檢、法機關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揭露、證實、懲罰犯罪的活動。它的內容主要包括刑事訴訟的任務、基本原則與制度,公、檢、法機關在刑事訴訟中的職權和相...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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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檢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審的問題香港在線咨詢 2023-07-06人民檢察院做出不批準逮捕決定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對于需要繼續(xù)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jiān)視居住,認為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復議,但是必須將被拘留的人立即釋放。 檢察院不批捕不代表沒有罪。取保候審就說明還在偵查過程當中。只要證據(jù)能夠證明有罪。公安機關會將調查收集到的證據(jù),移交給檢察院,由檢察院,提起公訴。 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作 -
關于人民檢察院批捕后是否可以不起訴的問題澳門在線咨詢 2021-12-22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起訴: 1、犯罪已經(jīng)過了起訴期限; 二、經(jīng)特赦免除刑罰; 情節(jié)明顯輕微,危害不大,不視為犯罪; 四、依照刑法告知處理的犯罪,未告知或者撤回的; 5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6、其他法律規(guī)定免除刑事責任的。 -
關于人民檢察院批捕的處罰方式澳門在線咨詢 2021-12-22人民檢察院關于批準逮捕的規(guī)定:人民檢察院審查公安機關批準逮捕的案件后,應當根據(jù)情況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批準逮捕是一項刑事訴訟程序,由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執(zhí)行。 -
2012最高人民檢察院逮捕二次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刑事抗訴規(guī)定是什么?黑龍江在線咨詢 2021-10-19具體參考《最高人民檢察關于刑事訴訟的幾點意見》。《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刑事訴訟的幾點意見》是2001-03-02最高人民檢察院發(fā)表的條例。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和加強刑事訴訟,提高刑事訴訟案件的質量和效率,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人民檢察刑事訴訟規(guī)則》和相關規(guī)定,結合人民檢察刑事訴訟實際,提出的意見,總體分類為:一、刑事訴訟原則二、刑事訴訟范圍三、不應抗訴的情況四、刑事訴訟案件審查五、刑事訴訟工 -
請問有沒有被檢察院批捕的通知臺灣在線咨詢 2023-09-30人民檢察院在批捕之后會通知家屬及犯罪嫌疑人本身的,除了無法通知的這種特殊情況之外,在批捕之后的24個小時內家屬就會接收到相應的通知書。而在人民檢察院批捕之后,公安機關會繼續(xù)偵查當前的案件,直到公安機關偵查結束,會連同案卷材料,證據(jù)等一并移交到人民檢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