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合同行紀合同區(qū)別有哪些
1、適用范圍不同行紀合同涉及的事務僅限于購、銷和寄售,而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務是民事活動中除必須由特定當事人處理以外的民事活動。
2、委托人的法律地位不同行紀合同中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法律活動,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委托人不享有權(quán)利和不履行義務,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義從事活動,受托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對委托人可直接發(fā)生效力。
3、提供服務的活動方式不同行紀合同的行紀人,有權(quán)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簽訂合同,必要時可介入交易活動,而委托合同的受委托人必須在委托人指示權(quán)限內(nèi)從事工作,始終受委托人意志的控制。
4、有償性不同行紀合同必然是有償合同,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償合同,也可以是無償合同。
二、行紀合同的特點
1、行紀合同是獨立有名合同大部分學者認為行紀合同是獨立有名合同,因為行紀合同有自己獨特的特點。為此,許多國家和地區(qū)的民法都設專章予以規(guī)定,認其為獨立有名合同。我國民法典也對行紀合同設專章予以規(guī)定,把它確定為獨立有名合同。
2、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辦理所受委托的事務行紀合同履行時,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辦理行紀事務,如代購、代銷、寄售等。行紀人與第三人之間的權(quán)利義務由行紀人自己享有或承擔。委托人與第三人之間不存在直接的權(quán)利義務關系,委托人也不對行紀人的行為承擔責任。這是行紀合同和委托合同的主要區(qū)別。
3、行紀人在與第三人實施行為時應考慮委托人的利益行紀合同的行紀人在辦理行紀業(yè)務時,雖然是與第三人直接發(fā)生法律關系,但其因該關系所產(chǎn)生的權(quán)利和義務最終應歸屬于委托人,因此行紀人在與第三人實施行為時,應考慮委托人的利益,并將其結(jié)果歸屬于委托人。
4、標的是行為行紀合同是行紀人為委托人提供的與第三人實施的法律行為的服務。行紀人與第三人進行的法律行為才是訂立行紀合同的目的,是行紀合同的標的,所以行紀合同的標的是行為。
5、行紀合同是有償合同、諾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行紀人負有為委托人辦理買賣或其他商事交易的義務,而委托人負有給付報酬的義務。雙方的權(quán)利和義務是對應的;同時,行紀人完成事務須收取報酬,即為有償?shù)姆眨孕屑o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行紀合同是需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合同無需采用特定的形式,所以行紀合同是諾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在我國的民事合同的種類中,委托合同還有行紀合同很多人容易混淆,因為二者都是為委托人提供服務的,并且合同規(guī)定建立都是基于雙方對各自的信任為基礎的,所以容易混淆,但是二者的適用范圍,法律人的法律地位還有合同的服務范圍等都是不同的,所以還是存在很大的區(qū)別的。
有償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為從合同中得到利益要支付相應對價給付(此給付并不局限于財產(chǎn)的給付,也包含勞務、事務等)的合同。在有償合同,當事人所承擔的注意義務顯然大于無償合同。在有償合同中,當事人雙方均必須是安全行為能力人。對于有償合同而且不是明顯... 更多>
-
如何區(qū)分委托合同與行紀合同委托合同與行紀合同的異同點及如何區(qū)分甘肅在線咨詢 2022-03-14一、如何區(qū)分委托合同與行紀合同委托合同又稱委任合同,是指當事人雙方約定一方委托他人處理事務,他人同意為其處理事務的協(xié)議。在委托合同關系中,委托他人為自己處理事務的人稱委托人,接受委托的人稱受托人。委托合同與行紀合同都是以提供勞務為合同的標的;都是以當事人雙方的信任為基礎;都是以處理一定事務為目的。兩者的區(qū)別在于:1、適用范圍不同。行紀合同適用范圍窄,僅限于代銷等貿(mào)易行為;而委托合同的適用范圍寬。2
-
行紀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共同特征貴州在線咨詢 2022-10-181、行紀合同與委托合同都是為委托人提供服務、處理事務的合同; 2、行紀合同與委托合同的建立的是基于當事人雙方相互信任為基礎的; 3、委托合同還有行紀合同很多人容易混淆,因為二者都是為委托人提供服務的,并且合同規(guī)定建立都是基于雙方對各自的信任為基礎的,所以容易混淆,但是二者的適用范圍,法律人的法律地位還有合同的服務范圍等都是不同的,所以還是存在很大的區(qū)別的。
-
什么是行紀合同,行紀合同有哪些特征內(nèi)蒙古在線咨詢 2021-12-21紀律合同的基本特征:紀律合同的主體為行紀人和客戶;本合同為雙重事務合同、有償合同、承諾合同、非要式合同;是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客戶辦理委托事務的合同。
-
行紀合同和信托合同的區(qū)別有哪些, 信托合同和信托合同的區(qū)別有哪些黑龍江在線咨詢 2022-03-06一、什么是行紀合同?行紀是指經(jīng)紀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方進行交易,并承擔規(guī)定的法律責任的商業(yè)行為。其特點是經(jīng)紀人與委托人之間通常有長期固定的合作關系,經(jīng)紀人擁有的權(quán)利和承擔的責任較重。二、行紀合同和信托合同的區(qū)別?行紀合同作為大陸法系的概念,它與英美法上的信托制度是完全不同的。英美法上的信托制度,源于中世紀英國的用益權(quán)制度。其所稱的信托實質(zhì)上是一種管理財產(chǎn)的法律關系。在這種法律關系中
-
行紀合同中的委托人及其與行紀人的區(qū)別安徽在線咨詢 2022-05-15行紀合同中的委托人與行紀人的區(qū)別主要是: 1.行紀人是指接受委托以自己的名義進行一定行為的人;委托人是指委托別人為自己利益進行行紀行為的人。 2.行紀合同中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法律活動,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委托人不享有權(quán)利和不履行義務,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義從事活動,受托人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對委托人可直接發(fā)生效力。 3。行紀合同的行紀人,有權(quán)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簽訂合同,必要時可介入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