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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格式合同應寫明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及地址;房屋的位置、面積、裝飾及設施;房屋用途;租賃期限;租金數(shù)額及交付方式;房屋維修責任;裝修的約定;轉租的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違約責任以及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房屋租賃期為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并償付對方總 租金 的違約金 ; 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yōu)先購買權。
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房屋地址坐落、房屋裝修情況、房屋租賃用途、租賃期限、押金與租金金額、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房屋的維修、違約責任等條款。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租賃房屋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
租房合同 甲方姓名(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辦公場所租賃給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協(xié)議并簽訂租賃合同如下:一、出租辦公場所情況二、租賃
房屋租賃期為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并償付對方總 租金 的違約金 ; 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yōu)先購買權。
格式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預先擬定合同條款,對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格式合同的要約向公眾發(fā)出、并且規(guī)定了在某一特定時期訂立該合同的全部條款;制式合同的條款是單方事先制定的;格式合同條款的定型化導致了對方當事人不能就合同條款進行協(xié)商
保險合同是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是條款內容不是由雙方協(xié)商確定,而是由一方單獨事先擬定,另外一方只能選擇接受或者不接受。就算是對合同內容進行修改或者添加,也只能采取合同擬定方提出的附加條款。所以保險合同是典型的格式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格式合
合同的格式條款主要具有下面幾點弊端: 第一,在一定程度上講,格式條款的訂立違背了契約自由的原則。因為格式條款是一方當事人預先制定,合同相對人并不參與進合同條款的制定過程,因此沒有辦法就合同的內容和形式進行協(xié)商,無法表達個人意愿,在一定程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