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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于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2)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
離婚時財產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原則: 一、男女平等原則。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二、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盡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
離婚后夫妻共同財產的分配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婚姻法規(guī)定當夫妻離婚時,夫妻財產分割是必須按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進行的,而房產作為重要的財產組成部分,受到大家的重點關注,而房產中比較特殊的一類住房就是拆遷安置房,很多人對拆遷安置房如何分割都不是太了解,那
(一)夫妻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要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有權決定。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 (二)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要對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的,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夫妻一方未經對
離婚后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原則是: 第一、堅持男女平等原則:在分割共同財產時,雙方應有平等的權利,不能因為一方經濟收入較低、沒有經濟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給他(她)財產。 第二、堅持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
規(guī)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五)、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
夫妻離婚時,應當就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形成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同時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具體的財產分割事項和方式。或者單獨簽訂夫妻財產分割協議也可以。 如果雙方就夫妻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取得的財產曾經簽訂過婚內財產協議,那么離婚時應按照婚內財產協議約定
離婚時對財產進行分割的,可以由雙方協商簽訂財產分割協議或者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對財產的分割事項。如果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就如果離婚財產如何分割問題曾經簽訂過財產協議,該婚內財產協議不存在法定無效情形的情況下,該財產協議即為有效,雙方離婚時應按
根據我國《民法典》婚姻家庭變得規(guī)定,夫妻離婚時財產分割根據當事人雙方的個人意愿進行,由夫妻雙方協商分割的方案;如果無法協商統一的,就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來進行分割。在多數情況下,法院會依照平等分割的原則進行,也就是說夫妻雙方平分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