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師普法為法師兄(原110咨詢網(wǎng))原創(chuàng)內容,未經(jīng)授權,任何形式的復制、轉載都視為侵權行為。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收取押金是違法的。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以擔?;蛘咂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簽了三年勞動
作為輔警工作在合同期內也是可以辭職的,只不過就是要肯定要經(jīng)過領導的同意。不用支付違約金的,即使簽了固定期限合同,你在提前30日通知單位的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簽了一年合同中途不干了,如果勞動者屬于違反服務期約定或者違反競業(yè)限制約定,才需要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shù)額不得超
不能因為對方違約,就把租房合同解除了,租房合同期限又沒到,你可以要求他繼續(xù)履行合同,對他說:“我不同意你違約”。他是有權利違約,但是你更有權利要求他繼續(xù)履行,這在法律上叫抗辯權。如果對方因為買了房屋,
記住了, 合同是保護個人的,不是保護公司的, 公司與你簽訂勞動合同,是為了規(guī)定上頭檢查,因為國家規(guī)定,用人單位必須與個人簽訂勞動合同,一旦被查到處罰很厲害的。 簽了勞動合同是對你的一種保護,而不是約束
沒有工資是不合理的,你可以向勞動監(jiān)察大隊反映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31條規(guī)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這就明確賦予了職工辭職的權利,而且這種權利是絕對
工作一年多,用人單位卻沒有和員工簽訂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給予員工相應的賠償。具體的賠償數(shù)額,需要結合員工的工資水平狀況以及簽訂的合同的狀況來進行判斷。一般情況下,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用人單位就應當與勞
滿一年未簽勞動合同的,無需賠償,應當由用人單位支付兩倍的工資報酬。法律明確規(guī)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的,應當在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系后,滿一年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不需要向勞動者進行賠償,只需要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
中途終止合同,一般情況下涉及的是賠償問題,而不是補償?shù)膯栴}。具體來說,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一方單方面地終止合同一般情況下都屬于違約的行為。除非終止合同的一方,能夠證明自己享有約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權利。而在這種情況下,行使解除權的一方就不需要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