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解除勞動關系補償有什么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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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guī):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guī)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guī)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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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被迫解除勞動關系單位應該支付二倍經濟補償金。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或者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導致合同解除的,都是要強迫員工解除合同的行為,員工可以主張賠償。
被迫解除勞動關系的補償是:經濟補償金一般是勞動者在本單位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工作不到一年,但是超過六個月的,按一年算,但是如果沒有超過六個月的,則賠半個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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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解除勞動關系條件有哪些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等等。
2020.10.15 474 -
被迫解除勞動關系補償是什么樣的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xù)履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xù)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二倍經濟補償金。
2020.07.22 142 -
被迫解除勞動關系的條件有哪些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當事人雙方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條件有:用人單位未履行勞動合同的,侵害權益的,使用暴力等手段的,其他應當解除的情形。
2020.12.05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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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解除勞動關系補償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xù)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xù)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guī)定
2022-03-16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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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6 15,340 -
被迫解除勞動關系請求補償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xù)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xù)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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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迫解除勞動關系條件有哪些 根據解除行為是否經雙方協商一致分為:協議解除和單方面解除兩種,其中單方面解除又分為用人單位的單方面解除和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兩種。 (一)協議解除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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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解除勞動合同條件員工被迫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有: 1、用人單位沒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為員工提供勞動條件或勞動保護的; 2、用人單位沒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足額、及時向員工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在職的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
2,661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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