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不得為處在試用期的員工定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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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不可以不受任何限制、任意地給處在試用期的員工確定工資水平,而應達到最低工資標準。據了解,所謂最低工資是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在最低限度內支付的足以維持員工及其供養(yǎng)人口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資?!?a target="_blank" href="http://dilbar.cn/citiao/16539698502844583171.html">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guī)定: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應該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也就是說,不管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訂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勞動合同,還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如果約定了試用期,試用期是包括在整個勞動合同期限里的。不管試用期之后是否訂立勞動合同,都不允許單獨約定試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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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定條件下,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根據法律規(guī)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所以,并不是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辭退員工合法,但用人單位應列舉材料事實證明試用期內試用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則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勞動者補償金,也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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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在試用期怎么辭退員工勞動者在試用期,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是不可以辭退員工的,但是勞動者有以下情形的可以辭退: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
2020.06.12 511 -
單位在試用期如何辭退員工如果是過失性辭退,應當向勞動者說明辭退理由。用人單位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并且要求勞動者簽收。如果是無過失性辭退,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
2020.01.07 218 -
單位能在試用期解雇員工嗎?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時,用人單位可以辭退勞動者: (1)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的; (3)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等等。
2020.05.24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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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不得無故辭退試用期員工?
你好首先跟你說明一下該公司存在違法行為。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
2022-03-19 15,340 -
在用人單位試用期給薪資嗎
試用期有工資。試用期是一認定為考察勞動者是否符合錄用條件,勞動者考察用人單位是否適合自己的期限。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之內,勞動合同單獨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按正式期計算。工資是勞動報酬,勞動者只
2022-07-01 15,340 -
在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用人單位的多少
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的百分之八十。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而且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
2022-06-28 15,340 -
試用期內公司以裁員為由變相裁員,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是否可以減薪
試用期必須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才能解除勞動合同。如經協(xié)商不能就減薪達成一致并變更勞動合同,公司必須按照原勞動合同待遇執(zhí)行,不能減薪。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yè)職
2022-05-06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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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試用期不交社保合法嗎用人單位試用期不交社保不合法。試用期間,只要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就應該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
2,635 2022.05.11 -
01:43
試用期內辭退員工賠償員工在試用期內,有以下情形之一,用人單位可將其辭退,可不作任何經濟補償: 1、員工在試用期內,被用人單位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員工在試用期內,嚴重違反了公司有關的規(guī)章制度; 3、出現嚴重的失職,徇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 4、在
6,918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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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在什么情況下可以裁員用人單位在以下情況可以裁員: 1、用人單位依照企業(yè)破產法規(guī)定進行重整的; 2、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的; 3、用人單位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
3,342 2023.0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