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員工應該繳納人身意外保險費嗎
該咨詢?yōu)橛脩舫R妴栴},經(jīng)整理發(fā)布,僅供參考學習!
我也有類似問題!點擊提問
工傷保險屬于社會保險中的一種,而人身意外保險屬于商業(yè)保險的范疇。因此工傷保險與人身意外保險實質上是社會保險與商業(yè)保險的關系,對于大多數(shù)用人單位而言,參加社會保險是法定的義務,而是否參加商業(yè)保險,則有各單位自行決定。我國《建筑法》還特別規(guī)定:建筑施工企業(yè)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yè)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因此對于這部分既繳納了公司保險又繳納人身意外保險的職工,這些職工在發(fā)生工傷后,除了按照《公司保險條例》的規(guī)定享受相應的公司保險待遇外,還可以根據(jù)與商業(yè)保險公司的保險合同約定,享受相應的商業(yè)保險待遇。
對內容有疑問,可立即反饋反饋
建筑工人可由建筑企業(yè)來為其繳納工傷保險。建筑企業(yè)可在用工后及時去當?shù)氐纳绫=?jīng)辦機構為職工申請社保登記,之后則按其核定費率來為工人繳費,保障其合法的社保權益。
建筑工人自己不需要繳納工傷保險,要由用人單位來為工人申請社保登記并按規(guī)定及時繳費。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
-
建筑工人怎么繳納工傷保險
建筑施工企業(yè)中相對固定的職工,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建筑施工企業(yè)中不能按用人單位參保、建設項目使用的職工,按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 參保繳費標準: 新建項目(項目開工前一次性繳納): 應繳工傷保險費程合同總造價(稅前)×0.08% 注意:
2020.01.21 360 -
建筑工人如何繳納工傷保險
建筑施工企業(yè)中不能按用人單位參保、建設項目使用的職工,按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相對固定的職工,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
2020.06.25 179 -
建筑工地工傷保險繳費程序
先申請工傷認定,然后才能做工傷鑒定。賠償金額只有等鑒定等級后才能最終確定,而且同樣的等級各地賠償金額會有差異。如果自己不熟悉,建議尋求律師的幫助。或請按以下方式操作: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fā)生的一個月內申報
2020.06.03 220
-
建筑工程招工人員參加工傷保險,但應當同時繳納人身意外保險費嗎?
工傷保險屬于社會保險中的一種,而人身意外保險屬于商業(yè)保險的范疇。因此工傷保險與人身意外保險實質上是社會保險與商業(yè)保險的關系,對于大多數(shù)用人單位而言,參加社會保險是法定的義務,而是否參加商業(yè)保險,則有各
2022-03-18 15,340 -
建筑工程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與建筑工程保險都必須交嗎
必須的,并且也是強制性的,否則你退出這個市場。
2022-10-24 15,340 -
員工個人應該繳納工傷保險嗎
1、工傷保險不是由員工個人繳納的。 2、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根據(jù)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確定的費率繳納。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根據(jù)用人單位使用工傷保險基金、工傷發(fā)生率和所屬行業(yè)費率檔次等情況,確定用人單
2022-06-11 15,340 -
建筑工程施工人員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受傷致死該賠不
應該賠償。先去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之后就可以按照工傷標準賠償了。如果后期維權遇到困難或有其他疑問可隨時與我聯(lián)系。
2022-10-31 15,340
-
01:09
工傷保險費應當由什么繳納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shù)額,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經(jīng)辦機構具體承辦工傷保險事務,履行下列職責: 1、根據(jù)省、自治
4,389 2022.04.17 -
00:57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注意事項簽訂建筑工程合同的時候一定要采用規(guī)范的合同示范文本,要注意以下方面的問題:(1)對工期的約定以及工期順延的約定;(2)安全文明施工的責任的約定,一般約定由承包方承擔;(3)對于監(jiān)理工程師發(fā)包人派駐工程師權限的設置;(4)材料設備供應的條款,
1,842 2022.04.17 -
00:59
建筑工程保險合同糾紛如何處理當發(fā)生了建筑工程保險合同糾紛,很多人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向法院起訴。向法院起訴也是最常見的方式。建筑工程保險合同是普通的民事合同,由于建筑工程保險合同產(chǎn)生的糾紛屬于民事糾紛。當事人向法院起訴的,應當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訴狀,簽訂的建筑工程保險合同
1,145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