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訴訟中證人出庭作證應當注意哪些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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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國行政訴訟法的相關(guān)規(guī)定,對于出庭作證的證人有下述三個方面的要求: 1.證人出庭作證時,應當出示表明其身份的證件。為了查明案件事實,人民法院必須按照行政訴訟法的要求,對案件涉及的所有證據(jù)進行細致、深入的審查,盡最大可能識別偽證或者有明顯瑕疵的證據(jù)。證人出庭作證時,法院首先需要確認的就是,該證人是否確系法院所傳喚的證人,而這就需要該證人證明自己的身份。同時法庭應當告知其誠實作證的法律義務和作偽證的法律責任,即法庭負有一定的告知義務,告知出庭證人應當誠實作證,這是法律的內(nèi)在要求。證人作偽證不但會損害某些當事人的合法權(quán)益,也會阻礙法院審判的正常進行,導致錯判、誤判,降低司法權(quán)威。因此,為了督促證人誠實作證,法律對于作偽證設定了相應的不利后果。證人、鑒定人作偽證的,依照行政訴訟法第49條的第1款第(2)項的規(guī)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gòu)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證人出庭作證時,法院應將以上內(nèi)容告知該證人。 2.證人出庭作證,法院應審查證人的作證能力,必要時可以依當事人申請或依職權(quán)交由有關(guān)部門鑒定。 3.出庭作證的證人不得旁聽案件的審理。社會心理學研究表明,人在潛意識里有接受占優(yōu)勢地位者觀點的傾向,這種傾向無疑會影響證人作證的真實性,因為證人根據(jù)他人觀點對其親歷的具體事實進行剪裁和取舍之后,該證言已不再是對案件事實的客觀反映。為了保證證人證言的可信度,免受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的誘導、暗示,以及庭審氣氛的影響,有必要對證人進行隔離,除了其在庭上作證期間外,其余時間不允許證人旁聽案件的審理。 4.法庭詢問證人時,其他證人不得在場,但組織證人對質(zhì)的除外。詢問證人不允許其他證人在場的理由與上述理由大致相同,即為了保證證言的可信度,避免證人在不正當?shù)囊龑Ш蛪毫χ赂淖冏约旱淖C言。不過有一個例外,如果證人的陳述彼此沖突或不一致,此時,法庭可以組織證人對質(zhì),由證人之間互相辯駁,以確認哪個證人的證言更為可信。司法實踐中應注意的問題是,證人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行政訴訟證據(jù)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4l條規(guī)定的特殊情形時,經(jīng)法院準許,可以不出庭,由當事人提交書面證言。amp;amp;第四十一條凡是知道案件事實的人,都有出庭作證的義務。有下列情形之二的,經(jīng)人民法院準許,當事人可以提交書面證言: (一)當事人在行政程序或者庭前證據(jù)交換中對證人證言無異議的; (二)證人因年邁體弱或者行動不便無法出庭的; (三)證人因路途遙遠、交通不便無法出庭的; (四)證人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無法出庭的: (五)證人因其他特殊原因確實無法出庭的。第四十二條不能正確表達意志的人不能作證。根據(jù)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可以就證人能否正確表達意志進行審查或者交由有關(guān)部門鑒定。必要時。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quán)交由有關(guān)部門鑒定。第四十五條證人出庭作證時,應當出示證明其身份的證件。法庭應當告知其誠實作證的法律義務和作偽證的法律責任。出庭作證的證人不得旁聽案件的審理。法庭詢問證人時,其他證人不得在場,但組織證人對質(zhì)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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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中當事人舉證需要注意的事項有:舉證方在向法庭提出證據(jù)材料時,應向法庭說明該證據(jù)材料的來源、種類及欲證明之事實;證據(jù)材料為物證的,一般應提供原物等。
證人出庭作證注意事項: 1、要帶身份證復印件和原件。 2、一定要實事求是。 3、最好要有法律的基本常識。 4、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質(zhì)。5.接受法官的詢問,包括法官對證人有關(guān)身份問題的核實。6.證人在法庭上要準備接受法官和雙方當事人(主要是案件的原、被告)以及雙方律師的質(zhì)詢提問,尤其要注意回答法官和對方當事人、律師向你所作的質(zhì)詢。7.證人出庭作證應當客觀陳述其親身感知的事實,就自己看到、聽到和經(jīng)歷感受到的客觀事實直接簡要地回答提問,清楚就是清楚,不清楚就是不清楚,不要擴大內(nèi)容,不要使用猜測、推斷或評論性的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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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中申請證人出庭作證證人出庭需要控辯雙方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是審查判斷證人證言真?zhèn)蔚囊环N直接有效形式,哪一方對證人證言有異議,哪一方申請證人出庭作證。 控辯雙方對證人證言均沒有異議的,證人就沒有必要出庭。法官在法庭上處于中立的地位,不是也不應是證人出庭作證的提出
2020.07.05 566 -
證人出庭需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證人出庭需要注意的事項如下: 1、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 2、有關(guān)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支持證人作證。 3、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人,不能作證。
2020.06.18 216 -
行政訴訟中被訴行政機關(guān)誰應當出庭行政機關(guān)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是指被訴行政機關(guān)負責人依法應當在第一審、第二審、再審等訴訟程序中出庭參加訴訟,行使訴訟權(quán)利,履行訴訟義務。
2020.09.28 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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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中應當請求出庭作證的證人有哪些
1、需要保證證人的身份明確; 2、確保證人有相應的作證能力; 3、以及要求證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真實的證據(jù)作為參考; 4、且存在多個證人的,在詢問證人的過程中不得使其他證人在場。 5、法律依據(jù):《中華人
2022-11-20 15,340 -
證人出庭作證有哪些注意事項?
1、要帶身份證復印件和原件。很多證人到了法庭才發(fā)現(xiàn)沒帶證件,有時不能進入法院。白跑一趟事小,影響案件審理事大。另外,一個辦事粗心大意的人說話很難讓人相信。 2、一定要實事求是。俗話說:“會說的不如會聽
2022-05-12 15,340 -
行政訴訟中當事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應符合哪些規(guī)定,適用訴訟時效
1,行政訴訟法中沒有具體規(guī)定申請證人出庭,可以援用民事訴訟法中的相關(guān)規(guī)定。2,在民事訴訟法中,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屆滿前,可以向法院申請證人出庭。3,相關(guān)規(guī)定:(1)《民事訴訟法解釋》證人出庭的規(guī)定:第一
2022-02-26 15,340 -
行政訴訟中證人出庭作證的, 應符合哪些要求
按照我國行政訴訟法的相關(guān)規(guī)定,對于出庭作證的證人有下述三個方面的要求: 1.證人出庭作證時,應當出示表明其身份的證件。為了查明案件事實,人民法院必須按照行政訴訟法的要求,對案件涉及的所有證據(jù)進行細致、
2022-04-0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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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起訴書有哪些注意事項起訴書也就是起訴狀,在民事案件中,標題一般是“民事起訴狀”。起訴狀應當包括以下內(nèi)容并按順序?qū)懗桑?、原告的身份信息。原告是個人的,應當寫明原告方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職業(yè)、工作單位、住所、聯(lián)系方式;原告方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
3,771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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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要注意哪些事項對于購房者來說,一般都希望能夠盡早的入住和使用房屋。因此,在對房屋進行驗收的過程中,一定要注意以下兩個問題:第一個就是要密切關(guān)注房屋的質(zhì)量,購房者應該根據(jù)購房合同中對于房屋的質(zhì)量以及房屋里面設備設施質(zhì)量的約定,進行驗收檢查,如果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
884 2022.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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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注意事項有哪些交房注意事項有: 1、簽訂合同時,要檢查出賣人的房產(chǎn)證明以及有效身份證明,確認出賣人身份無誤; 2、查看是否有商品房開發(fā)的法定手續(xù),包括:立項批準、規(guī)劃許可、土地使用權(quán)證書、施工許可、商品房預售許可、商品房質(zhì)量保證書和商品房使用說明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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