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沒簽勞動合同是違法的嗎
該咨詢?yōu)橛脩舫R妴栴},經(jīng)整理發(fā)布,僅供參考學習!
我也有類似問題!點擊提問
違法只是是單位,不論大小,都要簽勞動合同、繳納社保社保,可以直接去社保局稽核部門投訴單位勞動合同,可以去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單位,或者申請勞動仲裁nn《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nèi)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渡鐣?a target="_blank" href="http://dilbar.cn/zhishi/jjjiufeng/baoxianfa/">保險法》n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對內(nèi)容有疑問,可立即反饋反饋
如果工廠超過法定的期限不簽勞動合同,是違法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年未簽訂,視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簽訂,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支付雙倍工資一般不超過11個月。
工廠自用工滿30日不簽訂勞動合同屬于違法行為,用人單位用工滿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從滿一個月的次日起,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未簽合同用工滿一個月不滿一年的,從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資至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止;未簽合同用工滿一年的,視為已經(jīng)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
工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是否違法工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違法。 根據(jù)我國法律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nèi)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又稱勞動契約、勞動協(xié)議。勞動合同是調(diào)整勞動關系的基本法律形式,
2022.06.17 567 -
工廠不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違法嗎如果工廠超過一定的期限不簽勞動合同,是違法的。如果超過一個月,需要向勞動者支付最多不超過十一個月的每月雙倍工資;未超過一個月的,則只要及時補簽就可以。
2020.10.01 173 -
-
工廠沒有給員工簽勞動合同工廠違法嗎?
工廠沒有給員工簽勞動合同是違法的,如果工廠沒有給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先與領導進行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可以通過有關的部門反映情況,最后沒有得到解決,您可以委托律師向法院進行訴訟。
2022-07-03 15,340 -
中介沒簽合同在工廠也沒簽勞動合同違法嗎
違法如果你能證明你的勞動關系,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因沒簽合同的雙倍工資,注意時效期不能超過一年還可以要求補交社保
2022-06-28 15,340 -
工廠不簽勞動合同違法嗎?
如果工廠超過法定的期限不簽勞動合同,是違法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年未簽訂,視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簽訂,應
2022-07-11 15,340 -
工廠不簽勞動合同違法嗎?
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是違法行為。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nèi)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否則勞動者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賠償雙
2021-07-16 15,340
-
01:07
小工廠不簽勞動合同不買社保小工廠不簽勞動合同也沒有買社保的,員工可以與工廠協(xié)商,要求其在一個月之內(nèi)與自己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如果工廠不愿意的,則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工廠支付從用工之日起第二個月開始計算的雙倍工資。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diào)解仲裁法》的相關規(guī)定
3,579 2022.04.17 -
01:03
工廠未簽訂勞動合同怎么賠償工廠未簽訂勞動合同可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即使是沒有簽勞動合同書,員工就享有勞動法上規(guī)定的各項權利,單位也負有勞動法上的各項義務。其中,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就是用人單位不能免除的強制性法定義務。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法律上要承擔雙倍工資,
3,306 2022.04.17 -
01:06
試用期不簽訂勞動合同違法嗎試用期不簽訂勞動合同屬于違法行為。 1、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nèi)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試用期和轉正期應當都要遵守此規(guī)定,如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如果不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和用人單位進行協(xié)
651 2023.0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