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工作程序一般是怎樣的
該咨詢?yōu)橛脩舫R妴栴},經整理發(fā)布,僅供參考學習!
我也有類似問題!點擊提問
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工作程序一般是: (1)申請與受理。勞動爭議發(fā)生后,當事人不愿協(xié)商或者協(xié)商不成并自愿選擇調解的,應及時申請。 (2)調查核實。調解委員會對決定受理的案件,應及時指派調解員對爭議事項進行全面調查核實,調查應作筆錄,并由調查人簽名或蓋章。調查工作一般包括:①、查清案件的基本事實:雙方發(fā)生爭議的原因、經過、焦點及有關的人和情況。②、掌握與爭議問題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分清雙方當事人應承擔的責任,擬定調解方案和調解意見。 (3)調解。較復雜的案件,由調解委員會主任主持召開有爭議雙方當事人參加的調解會議(發(fā)生爭議的職工一方在三人以上,并有共同申訴理由的,應當推舉代表參加調解活動。),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參加調解會議協(xié)助調解;簡單的爭議,可由調解委員會指定一至二名調解委員進行調解。通常情況下,調解會議的議程是:①、會議記錄員向會議主持人報告到會人員情況;②、會議主持人宣布會議開始。接著,會議主持人宣布申請調解的爭議事項,會議紀律,當事人應持的態(tài)度;③、聽取雙方當事人對爭議的陳述和意見,進一步核準事實;④、調查人員公布核實的情況和調解意見,征求雙方當事人的意見;⑤、依據(jù)事實和法律及勞動合同的約定促使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達成協(xié)議。不管是否達成協(xié)議都要記錄在案,當事人核對后簽字。 (4)制作調解協(xié)議書或調解意見書。調解達成協(xié)議的,制作調解協(xié)議書,雙方當事人應自覺履行。協(xié)議書應寫明爭議雙方當事人的姓名(單位、法定代表人)、職務、爭議事項、調解結果及其他應說明的事項,由調解委員會主任(簡單爭議由調解委員)以及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蓋章,并加蓋調解委員會印章。
對內容有疑問,可立即反饋反饋
一、申請調解。發(fā)生勞動人事爭議,當事人可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向調解組織提出調解申請。 二、受理調解申請。調解組織接到調解申請后,應當及時對調解申請進行審查,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三、開展調解。調解委員會接到調解申請后,應對調解申請書進行審查,看其是否符合受理條件和范圍。 四、調解協(xié)議的仲裁審查確認。達成調解協(xié)議的,雙方當事人可以自調解協(xié)議生效之日起15日內共同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審查確認申請。 五、告知申請仲裁的權利。當事人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xié)議后未經仲裁審查確認且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
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是怎么組成的
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由工會代表擔任,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職工代表、用人單位代表和工會代表組成。即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工會代表、職工代表、用人單位代表組成。
2020.04.07 226 -
辦理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不成怎么辦
勞動爭議調解不成的可以申請仲裁。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勞動爭議依照《企業(yè)勞動爭議條例》有關規(guī)定,應當在當事人申請調解之日起三十日內進行。在此期間當事人拒絕調解或者未達成調解協(xié)議的,調解委員會應當向當事人宣布調解不成,告知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向勞
2020.07.29 198
-
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工作程序一般是什么
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工作程序一般是: (1)申請與受理。勞動爭議發(fā)生后,當事人不愿協(xié)商或者協(xié)商不成并自愿選擇調解的,應及時申請。 (2)調查核實。調解委員會對決定受理的案件,應及時指派調解員對爭議事
2022-04-07 15,340 -
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工作程序一般是怎樣的,調解工作有哪些規(guī)定
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工作程序一般是: (1)申請與受理。勞動爭議發(fā)生后,當事人不愿協(xié)商或者協(xié)商不成并自愿選擇調解的,應及時申請。 (2)調查核實。調解委員會對決定受理的案件,應及時指派調解員對爭議事
2022-03-22 15,340 -
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工作程序包括哪些
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工作程序一般是: (1)申請與受理。勞動爭議發(fā)生后,當事人不愿協(xié)商或者協(xié)商不成并自愿選擇調解的,應及時申請。 (2)調查核實。調解委員會對決定受理的案件,應及時指派調解員對爭議事
2022-04-23 15,340 -
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程序有哪些
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工作程序一般是: (1)申請與受理。勞動爭議發(fā)生后,當事人不愿協(xié)商或者協(xié)商不成并自愿選擇調解的,應及時申請。 (2)調查核實。調解委員會對決定受理的案件,應及時指派調解員對爭議事
2022-04-23 15,340
-
00:55
法院調解離婚程序怎樣法院調解離婚案件的具體程序主要有以下三步:1、調解動員。調解動員即審判人員向雙方當事人講解有關的法律規(guī)定,針對當事人的認識水平和當事人態(tài)度進行教育疏導,動員雙方通過協(xié)商解決糾紛;2、協(xié)商調停。雙方當事人交換意見,審判人員或協(xié)助調解的人員居間
1,618 2022.04.15 -
01:11
庭外調解和判決一樣嗎庭外調解和判決不一樣。調解書是根據(jù)雙方的意思自治進行糾紛處理的法律文書,判決書是不以雙方的意思自治而依法律做出的裁判文書。二者的法律效力相當,但屬性不同。調解達成協(xié)議,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調
3,324 2022.05.11 -
01:13
公司解散程序怎樣根據(jù)我國法律的相關規(guī)定,公司的解散程序為: 1、由公司債權人提出破產清算申請。債務人可以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或者股東會決議解散時,應當在15天內成立由全體股東組成的清算組。 2、政府有關部門對申請進行受理,其中,公用企業(yè)和國計民
1,877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