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可以和用人單位協(xié)商提前30日通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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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關于辭職的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31條規(guī)定:“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這就明確賦予了職工辭職的權利,而且這種權利是絕對的,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須任何實質條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可。原勞動部辦公廳在《關于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有關問題的復函》中也指出:“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須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30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xù),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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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規(guī)定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所以單位要么提前30天通知,要么不提前但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另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如果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須支付賠償金。
一般情況下,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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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無過失性辭退,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020.01.26 652 -
勞動者提前以多少日通知用人單位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須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超過30日,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xù),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
2020.03.02 741 -
用人單位未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否則需要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按照其他方式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支付補償金或者賠償金應當支付給勞動者,不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
2020.08.16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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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022-02-20 15,340 -
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嗎
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試用期內提前3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者可以解除合同;如果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勞動
2022-03-30 15,340 -
用人單位可以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嗎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
2022-04-23 15,340 -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
關于辭職要辦哪些手續(x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31條規(guī)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明確賦予了職工辭職的權利,這種權利是絕對的,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無須任何
2022-03-08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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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違法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法終止勞動合同,這種情況需要向員工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作為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兩個月的本人工資。公司辭退員工必須要具備法定的情形,經過法定的程序,否則單位需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不具備法定理由,不遵守法定程序解除勞動關系的,都是
2,148 2022.04.17 -
00:58
不續(xù)簽勞動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嗎不續(xù)簽勞動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用人單位需要按照勞動者在單位的工作年限,作出補償。勞動者在該單位每工作滿一年,單位就需要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補償。勞動者工作時間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那么需要按照一年來計
3,418 2022.05.11 -
01:04
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不一致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不一致的,如果是有關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yè)危害防護和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等事項的,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如果對這些事項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發(fā)生分歧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
3,842 2022.0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