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第82條規(guī)定了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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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3.公司為員工繳納社保是法律規(guī)定的強制義務,是由單位和個人按比例共同承擔,單位占大頭,個人占小頭。新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新勞動法新增了處罰條款,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還應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經(jīng)濟補償金的數(shù)額,新勞動法第四十七條作了詳細規(guī)定,“經(jīng)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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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并不應簡單理解為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事實狀態(tài),該法條規(guī)范的是用人單位應當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nèi)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本著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合同。如果用人單位已經(jīng)依法跟勞動者協(xié)商訂立勞動合同,但由于勞動者拒絕簽,或雙方就包括勞動報酬在內(nèi)的勞動合同主要條款未能協(xié)商一致,均不應歸責到用人單位。
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六十日內(nèi)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裁決一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的六十日內(nèi)作出。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jīng)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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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7 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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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6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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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第82條有哪些規(guī)定
1.《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3.公司為員工繳納社保是法律規(guī)定的強制義務,是由單位和個人按比例共同承擔
2022-04-06 15,340 -
第82條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guī)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
2022-04-13 15,340 -
勞動法第82條規(guī)定了什么
1.《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3.公司為員工繳納社保是法律規(guī)定的強制義務,是由單位和個人按比例共同承擔
2022-04-04 15,340 -
勞動法82條規(guī)定有哪些
1.《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3.公司為員工繳納社保是法律規(guī)定的強制義務,是由單位和個人按比例共同承擔
2022-04-03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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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規(guī)定哪些員工不能辭退用人單位瀕臨破產(chǎn)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chǎn)經(jīng)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jīng)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用人單位依據(jù)本條規(guī)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nèi)錄用人員的,應當優(yō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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